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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瑞捷: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7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瑞
捷”)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有效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积极推
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全体董事均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董事会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现就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主要工作回顾
    (一)公司总体经营管理情况
    2021 年是公司进入资本市场的第一年,经营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持以
客户需求为导向,用客观事实和真实数据为支撑,不断创新产品,优化服务,致
力于协助客户提升工程品质,降低工程风险,达成综合效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 77,821.2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5.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11,913.81 万元,较同期下降 1.07%。
    公司在上市之后,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
励约束机制,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发布了股权激励方案,
并向 123 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授予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该激励计
划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给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传
递了信心。

    (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十二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具体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主要事项
                        1.《关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第一届第十
                        2.《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深圳瑞信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的
   19 日       八次会议
                        议案》
                        3.《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关于报出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
2021 年 3 月 第一届第十
                        的议案》
   23 日       九次会议
                        2.《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关于<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第一届第二
                        6.《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7 日       十次会议
                        7.《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9.《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第一届第二
                        7.《关于制定<防止内幕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21 日     十一次会议
                        8.《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
                        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
2021 年 6 月 第一届第二
                        议案》
   18 日     十二次会议
                        2.《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2.《关于<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021 年 7 月 第一届第二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2 日     十三次会议
                        3.《关于<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6.《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第一届第二
                        2.《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20 日     十四次会议
                        案》
                        1.《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1 年 9 月 第一届第二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3日       十五次会议 2.《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1.1 选举暨提名范文宏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2 选举暨提名黄新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 选举暨提名吴小玲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1 年 9 月 第一届第二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28 日     十六次会议
                        人的议案》
                        2.1 选举暨提名何俊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2 选举暨提名黄丽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关于第二届董事会成员津贴的议案》
                        4.《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3.《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021 年 10 第二届第一 3.1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月 15 日    次会议 3.2 关于聘任吴小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3 关于聘任王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4 关于聘任刘艳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5 关于聘任张剑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3.6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4.1 关于聘任陈艳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4.2 关于聘任肖晓华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2021 年 10 第二届第二
                      1.《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 22 日    次会议
                       1.《关于总经理负责制调整为总裁负责制的议案》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
2021 年 12 第二届第三
                      议案》
 月 14 日    次会议
                      3.《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5.《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及决策程序的科学化,
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四)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202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5 次,审议了公司定期
报告以及内部审计工作的季度计划与总结,就审计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及建
议,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保证内部审计制度落实优化,规范日
常业务经营;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对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进行了确认,审议了股权激励计划、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津贴等议案。
提名委员会根据议事规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相关候选人等议案。各委员会委员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
职能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持。

    (五)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七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
的各项决议,确保股东大会决议得到有效的实施。

    (六)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
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
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了解并掌握公司经营动
态、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的进展及公司重大决策等情况,以确保投资者知情权,
最大程度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
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
同时,公司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
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另外公司在微信公众号设置了投资者关系板块,及时更新
相关信息,以便于投资者能全面快捷地获取公司信息。公司把投资者关系管理作
为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来开展,通过与投资者和机构之间良好的信息沟通,加
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树立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增进了彼此的了解
和信任,有效增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二、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
中的核心作用。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出发,勤勉履职,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努力推动实施公司的
战略规划,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注重集体决策,提高公
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指导,决策
并优化公司战略规划,夯实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健康
发展。
    经历一年的摸寻和探索、成长和学习,2022 年公司将继续在资本市场规范
运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对外披
露公司相关信息,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公司管理的规范性与透明度。
    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
积极聆听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促进公司与投资者间的良性互动,以便于投资者
全面、准确地了解公司信息,为公司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实现公司价值与
股东权益最大化。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更加科学高效地决策公司重大
事项。
    在“国民经济从高速度向高质量转向”的时代要求下,董事会将结合工程管
理变革的新思维,在以“智领工程管理,服务品质生活”的企业使命愿景,致力
于成为“以工程管理、工程评估为主导的数字化服务供应商”的战略目标引领下,
稳抓市场机遇,努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同时,公司董事会将着眼行业发展趋势,
立足公司实际发展状况,加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推动公司走向创新、发展、可
持续之路。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范文宏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