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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瑞捷: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23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或“公司”)
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相关事项的材料,经过审慎核查,
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议案的内容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已回避。公司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是为了更好开展业务,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发展战略,同时为保留和引进优秀人才,实施团队激励,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事项,并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吴小玲先生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何俊辉                              黄丽珍




                                                      2022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