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捷: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瑞捷”)第二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9 日以邮件与微信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 A 栋 31 楼公司尊重会议室以
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监事会主席王卫锋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秘书及
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 年半年度报
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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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