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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瑞捷: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09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或“公司”)
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相关事项的材料,经过审慎核查,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作废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应在 2022 年 8 月 9 日前授予潜在激励对象。由于公司在上述
期间内无向潜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计划,预留权益失效。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独立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97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符合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
同持续发展理念,有利于保持公司核心员工稳定,促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本次
解除限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董事吴小玲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在审议本
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
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关于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
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已经成就。本次拟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97 名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归属条件。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事宜。

     四、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此次回购注
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
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六、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不符合归属条件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进行作废处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何俊辉                              黄丽珍




                                                       2022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