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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瑞捷: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3-04-27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瑞
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深圳瑞捷出具的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深圳瑞捷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会议记录,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
多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深圳瑞捷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深圳瑞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
司深圳瑞生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瑞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瑞云捷工程
技术有限公司、武汉中科华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捷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公
司持股 67%)、深圳瑞云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
工程评估服务、驻场管理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公司层面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企业文化、信
息披露、信息与沟通、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报告、资产管理、资金营
运管理、采购业务、销售和收款、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研究与
开发、对子公司的管控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收入确认、应收账款、理财投资、关联交易、
人力资源管理等业务。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和相关规定建立了
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
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1)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
东大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大会的召集与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工作程序作
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大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
决策权,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2)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
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其
中独立董事 2 名。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
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制
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
制度》,规定了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的义务、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董事会议
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程序、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并
有效执行,能保证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
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制定了
《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职责、监事会职权、监事会的召集与通知、决议等
作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有利于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员工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4)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公
司制定了《总裁工作制度》,规定了总裁职责、总裁办公会及经营管理会议、总
裁报告制度、监督制度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确保了董事会的各
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2、内部组织结构

    2022 年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有:董事会办公室、总裁办公室、市场营销中
心、生产交付中心、产品及数据中心、人力行政中心、财务中心、六大区域、公
共事业中心、保险风控事业部、工程管理板块、创新业务单元。通过合理划分各
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
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
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3、发展战略

    公司立足于工程建设行业,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工程评估、工程管理、
工程检测、数字化等手段,为客户提升品质和效益,共建安全低碳的生态,成为
细分行业的持续领军者。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创新驱动,全面塑造发展
新优势,通过内生外延双轮增长调整产业结构,在确保原有经营业务稳步发展的
基础上,积极外延拓展,加快向工程建设新兴领域及存量领域的扩张步伐,谋求
与企业优势业务的相互倚重,有机融合,实现公司产业纵向深钻与横向延伸。

    公司以“精细化、数字化”为牵引,一方面持续加强公司经营管理的标准化、
规范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夯实企业生存发展的根基。另一方面利用企业十多
年的数据积累与专业沉淀,运用数字化等科技手段,实现企业经营与产品的变革
升级,持续提升新老客户的满意度、获得感,进而提升企业价值和竞争力,保持
企业在细分领域的行业领军优势,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4、企业文化

    公司秉持“智领工程管理,服务品质生活”的企业使命愿景,“尊重,诚实,
成长,担当”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公司十分重视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
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廉洁自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
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应
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
岗位职责。

    5、信息披露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
信息披露责任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和相关义务人、各责任人及义务人职责、
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标准、信息披露的审核流程、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及资料的档案
管理、投资者关系活动等,如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项的流转程序。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
有关信息;并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
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并向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及时披露,确
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6、信息与沟通

    公司投入力量进行了内部网站的策划运作,以邮件系统为切入点,利用 ERP、
OA 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中心/部门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
有效、快捷顺畅。同时,公司在信息化建设中实施了内网邮箱和外部网站的物理
隔离,确保了信息安全。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的传递和沟通渠道,包括治理
层与管理层的沟通、经营目标的下达、主要业务流程信息、资金与资产的流动信
息和财务信息的传递、绩效考核及差异分析信息的反馈等。同时,公司建立与外
部咨询机构、各主管部门、各监管机构、媒体和外部审计师的沟通,乐意接受其
对公司内部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的有益意见,完善、有效的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
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高效和健康。

    公司已建立反舞弊机制,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
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
序。建立了《投诉、举报处理规定》,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
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投
诉、举报处理规定》已及时传达至全体员工。

    7、内部审计机构设立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规定,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2 名,其中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下设审计监察部,设总监 1 名,审计经理 1 名,具备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的专业能
力。公司已建立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
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要求以及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的范围、频率。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能及时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
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管理层
报告。

       8、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制定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员工的聘用、培
训、辞退与辞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制
度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等。

    同时,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素质,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
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
的后续培训教育,使员工们都能胜任其工作岗位,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对于企业战
略的支持力。

    基于公司使命、价值观及战略目标,结合人力资源战略管理的指导思想,公
司构建了“基于价值创造及价值衡量”的差异化薪酬激励体系及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持续关注人才引入、培养与激励,致力于提供具备市场竞争力薪酬的同时,
结合公司战略导向,坚持向价值创造、业绩贡献及长期绩优贡献者倾斜,不断激
发组织和员工活力。在短期薪酬设计方面,公司基于岗位价值构建宽带薪酬体系,
建立基于绩优贡献者的岗位晋升通道及薪酬调整政策,强化绩效考核在履职任用
及浮动薪酬给付的效度。在奖金体系设计上,匹配“铁三角”业务架构及战略目
标,构建研发、销售、交付三位一体的目标达成奖金激励机制,同时在奖金包分
配上,结合业绩目标达成及价值贡献进行分配,促进“基于价值创造及价值衡量”
在奖金激励层面的落地。

       9、财务报告

    公司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方面均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制定了相应的岗位工作说明书,并配备了足够的
专职人员以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会计机构人员分工明确,实行岗位责任制,
各岗位能够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批准、执行和记录职能分开。
    10、资金营运管理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公司的资金业务,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公司制定了《资
金管理制度》《报销及付款管理制度》《财务责权手册》规范货币资金的收支和
保管业务的授权批准程序、不相容岗位分离等。《资金管理制度》主要规定了支
出、审批原则,以及审批权限,以及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报销及付款管理制
度》主要规定了预付款、借款的审批权限,以及费用报销凭证的要求,差旅等费
用的报销标准。《财务责权手册》规定了如对外投资、备用金、保证金等其他资
金支出的审批流程和权限。

    自有资金理财根据《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应通过资质
好、信用评级高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进行。根据《财务责权》审批
完成后方可进行申购,申请需要就购买资金来源、是否在理财额度内、是否保本、
收益类型、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名称、期限、对比其他同类产品、是否有其他
上市公司购买等进行说明,加强自有资金理财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公司根据 2022
年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支付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证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
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并确保其得到有效实施。
上市以来,公司审计监察部、监事会等机构对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
议的签订与执行、使用支出的审批程序等进行了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检查结果,未发现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规定,促进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上述制度的颁布与执行,加强了公司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保证了资金使用
的合理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了费用开支。




    11、资产管理
    公司通过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购置流程、设备
管理、维护保养、报废减值准备计提等环节做了具体的规范。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的款项必须在相关资产已经落实、手续齐备下才能支付。公司在资产运行和管
理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12、采购和付款业务

    公司采购遵循统一采购管理原则、“公平、透明、竞争”原则、“适时、适
量、适价、适质、适地”原则、“批量采购,统一处理”原则。

    基于公司发展及采购原则的指导,建立及更新了《采购管理制度》、《供应
商管理办法》、《报销及付款管理制度》在采购计划和实施管理、供应商管理和
付款结算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

    供应商管理方面,明确供应商引入、使用、评价、退出机制。采购过程管理
方面,强化竞争性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项目,按照竞争结果选定供
应商,并对采购申请、购买、交付、验收、付款等环节的职责及审批权限进行规
范。

    采购流程的主要环节均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了线上记录,做到了高效、透
明、留痕。在采购方式上通过集中采购,整合内部需求和外部资源,最大限度的
发挥采购量的优势以实现效益。

    采购付款方面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资金支付和授权管理制度,根据付款金额的
大小,划分审批层级,明确审批权限,所有采购款项的支付必须经过授权审批,
保证资金的安全。

    公司建立了采购过程监督机制,不定期对采购流程进行检查,整改采购过程
中的薄弱环节,保证采购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13、销售和收款业务

    公司制定了《公司销售报价管理制度》、《销售合同档案管理办法》和《应
收账款管理制度》,同时,明确销售与收款业务各环节的职责与审批权限,确保
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以加强销售与收款业务的管理。
    《公司销售报价管理制度》的颁布与执行,规范了公司业务报价流程、明确
了相关部门在报价过程中的职责,确认报价合理性,保证公司的经济效益。

    《销售合同档案管理办法》的颁布与执行,规范了公司业务合同签订及变更
等事宜,以及合同档案的管理。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包含了应收账款管理中各部
门职责、客户信用政策、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问题账款管理、坏账处理等相关
问题,并严格执行。具体而言,财务中心根据 ERP 产值和回款数据,按项目根
据客户、业务性质、区域建立产值回款报表,按月与业务部门核对确认;市场营
销中心及业务部门对应收款项加强合同管理,及时签订合同、对账、请款、开票
等,对债务人合同执行情况,业务部门需要进行跟踪分析,防止坏账风险的发生。

    公司设立了专门岗位对合同相关的法律事务进行风控与管理,明确了相关岗
位的职责权限,制定了包括合同审查与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
纠纷处理等业务流程的管控措施,以信息化手段辅助进行合同审批与用印流程,
检查和梳理合同管理中的风控薄弱环节,并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控制措施以协助
责任部门有效履行合同,达成风控闭环,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4、研究与开发

    公司制定了多项研发相关的规章制度,针对研发机构及研发课题流程,发布
了《瑞捷全员创新管理办法》、《公司研发课题管理办法》、《研发课题档案管
理制度》、《研发课题立项申请管理流程》等文件;针对研发经费核算的规范化,
发布了《公司研发经费管理办法》并对研发机构发生的费用单独归集列示,编制
相应的研发费用辅助台账;为提高员工创新的积极性,发布了《研发成果激励办
法》及《专利激励制度》,以鼓励员工积极提升创新能力,并申请相应知识产权
对技术进行保护;针对科技人员管理及培训部分,发布了《绩效管理制度》、《培
训管理制度》、《瑞捷咨询内训师管理办法》等文件,组织员工参加内训,并定
期邀请外部讲师进行定向培训;同时制定了《人才推荐管理办法》及《专家库管
理暂行办法》,引进专业性强的高素质人才。公司遵守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对
产品开发、设计进行了较好的控制。公司研发与开发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15、对外投资管理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了对外投资的
类型、审批权限及决策程序、实施、检查与监督等。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年
度投资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的投资建议进行研究、编制项目可行性分析报
告、依据决策权限报相应组织进行决策。公司指定人员组成投后管理团队,牵头
负责投后管理工作。监事会、审计监察部应依据其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对
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重大问题提出专项报告,提请项目投资审批机构
讨论处理。该制度颁布与执行,有效地控制了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了对外投
资收益。

    16、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规范了关联交易的交易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和管理等。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
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在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特别规定了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审查职
权,重大关联交易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
事还应当对重大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在关联交易决
策的控制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17、对外担保管理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了对外担保审查与控制、担保的风
险管理、担保的信息披露、责任和处罚。本制度要求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前,应对
被担保单位进行充分资信调查,评估、分析担保风险,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流
程及权限,以合同签署授权事宜。同时,要求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对外担保期间的
风险管理职责,以及公司上市后的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部门及人员未遵守该制度
的追责和处罚安排。该制度颁布与执行,有效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维护了公司
资产安全。

    18、对子公司的管控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下设了 5 家全资子公司和 1 家控股子公司,2022
年公司收购全资子公司武汉中科华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深
圳瑞云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另在 2022 年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深圳捷安
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67%。公司为加强对子公司的业务、人事、投资以
及财务资金等方面的有效集中管理,分别从子公司的组织创立和人员管理、子公
司的重大投资管理、子公司重大交易事项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约束和管理控制,
既确保了子公司在对外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适当的独立自主性,又能确保子公司的
经营管理不背离公司总的发展战略要求,同时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在
对子公司的管控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法规定的程序组织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
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的情形(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整体重要性水平);

    重要缺陷: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
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整体重要性水平>可能导致的错
报金额≥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
<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

   表格列示如下:


        事项       评价基准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错报金额≥基准   基准1%≤错报金   错报金额<基准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
                              3%               额<基准3%       1%
                              错报金额≥基准   基准1%≤错报金   错报金额<基准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营业收入
                              3%               额<基准3%       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评价标准

    定性标准,指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根据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
范围等因素确定。公司在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时,对可能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
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
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监察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
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
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

    根据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或潜在负面影响等因素确定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评价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
响;
    重要缺陷:是指金额在100万(含)—500万元之间,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
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是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
响。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迹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败;违反国家法律、法
规;重大偏离预算;制度缺失导致系统性失效;前期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
整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
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迹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对公司经营产生中度影响;违反行业规
范,受到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部分偏离预算;重要制度不完善,导致系统
性运行障碍;前期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
体负面新闻对公司产生中度负面影响;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要的情形。

    一般缺陷迹象: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3、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其整改措施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在财务报告和非
财务报告方面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主要
风险均得到了较好的控制。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均制定了相应的
整改措施并推进落实,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范内部控制的执行,加强对公司内部
控制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漏洞和隐患,并及时修正或改进,促进公司健康、可
持续发展。

    此外,公司也将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
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对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进,确
保整改到位,保证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保荐机构对深圳瑞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通过对深圳瑞捷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实施情况的核查,保荐机
构认为:深圳瑞捷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经营和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深圳
瑞捷《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瑞捷工程
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咏梅                付   林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