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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箭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9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及《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在审阅了
有关资料后,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
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在
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利润分配的相关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为,2020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未超出年度预计总额,
个别单项小幅度超出部分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且经董事会审议,差异不会对公司
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影响。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公司预计在 2021 年度与关联
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实际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人按照市场交易原则
公正、合理地交易,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
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
影响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四、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
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
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使公司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且公
司计划使用的资金量与公司出口业务规模相匹配,且公司内部已建立了相应的监
控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五、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
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一致同意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执行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变更对当期及前
期列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
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自筹资金事宜,其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该置
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
月,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八、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定期与募
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
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内容和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以上议案。

       九、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十、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
行审计工作,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0 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截至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人员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

       十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我们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2020 年度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较
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实行,在公司经营管理
各个关键环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
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是有效的。

       十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存在因 2020 年 4 月股份支付计提的会计差错更正致前期利
润超额分配,导致公司形成对实际控制人马永涛及其控制的企业汇盈投资的应收
超额分红款,在该部分款项偿付之前,构成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对公司资金的被动占用,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永涛因上述事项导致
被动占用公司资金 940.16 万元,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马永涛控制的广东东箭
汇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盈投资”)因上述事项导致被动占用公司资金
574.83 万元。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及前期超额分红退回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马永涛、汇盈投资已于 2020 年 5 月末前全额偿还上述超额分红款。

    报告期内,除股份支付计提的会计差错更正致使前期超额分红事项导致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汇盈投资被动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外,公司不存
在其他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公司针对
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被动占用公司资金事项已履行内部审
议程序,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已于 2020 年 5 月末前全额偿
还超额分红款,资金占用情形已解除,公司报告期内的资金占用情形对资金内部
控制有效性和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
供担保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谢   青




            谢   泓




            李伯侨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