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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箭科技: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泓)2021-04-29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谢泓)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尽责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财务状况、
法人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情况,积极出席 2020 年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
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的工作情
况向各位股东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 11 次,不
存在委托出席、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2020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
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了 5 次股东大会。

    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对公司准备的会议材料进行认真的审阅,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
对公司 2020 年召开的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不存在投反对
票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2020 年共对 2 项议案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分别为对《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事前认可意见。

    2、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对
公司 2020 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及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各项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具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0 年 2 月 10 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3 月 10 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4 月 15 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5 月 8 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0 年 5 月 29 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 年 7 月 15 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 年 9 月 7 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0 年共召集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
公司董事、高管换届选举等事项予以审议,发表意见,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和义务。

    四、现场检查情况

    本人多次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深入了
解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融资项目情况、财务、审计情况,公司全资、控股子公
司经营情况等,并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情况,与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动
态,独立判断审议各项议案并出具相关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2020 年,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
项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
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
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审慎、认真、勤勉、忠
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
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谢泓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