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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箭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15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及《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在审阅了
有关资料后,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东箭汽车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调整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东箭汽车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增资引入员
工持股平台,有利于激发公司核心人员的创新、创业精神,降低和管控公司创新
孵化项目的投资风险,强化公司团队的执行力和战斗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为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
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期货套
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
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谢   青




            谢   泓




            李伯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