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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箭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2-18  

                        证券代码:300978             证券简称:东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8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西B333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永涛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
表 决 权 的 公 司 股 份 数 合 计 为 296,394,544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0.1189%。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为296,348,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080%;通过网络投票表
决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4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09%。
     2.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7,899,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89%。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为7,853,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80%;通过网络投票表
决的中小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4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09%。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390,9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8%;
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96,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44%;反
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56%;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390,9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8%;
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96,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44%;反
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56%;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390,9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8%;
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96,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44%;反
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56%;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赫敏、万利民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