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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箭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7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广东东
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东箭汽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
独立判断的原则,在查询公司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我
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
规的情形,《2022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向我们提供了马汇洋先生、杨朝兵先生的简历及相关资料,
经审阅均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公司的补选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补选马汇洋先生、杨
朝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三、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1、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

    2、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2 年上半年,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均已按照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了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
余额为 16,842 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谢   青




            谢   泓




            李伯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