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东箭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2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及《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在审阅了
有关资料后,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资金情
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
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
部控制等相关文件,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体系,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法人治理、
日常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的规定进
行,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掌控。因此,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运行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报告。

    三、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2 年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报告。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
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表决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
能够确保资金安全。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流动性高、中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的事项。

    五、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
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
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使公司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且公
司计划使用的资金量与公司出口业务规模相匹配,且公司内部已建立了相应的监
控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
能,降低原材料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
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是根据日常经营及发展规划的需要而
安排,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以及
开展业务活动等事项的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本
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对象经营稳
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或子
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核查并结合我
们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情况,我们认为: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履职
所需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有良好的诚信状况,自担任公
司审计机构以来,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审计报
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
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
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候
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本次董事会换届
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
名程序合法有效,换届选举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马永涛、罗军、夏炎华、马汇洋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提交的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
处罚等情况。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
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换届选举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黄志雄、李伯侨、郭葆春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
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助
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的经营业
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
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薪
酬水平等情况。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 2022 年度衍生品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商品套期保值等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外汇
市场的风险,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有效降低原材料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
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规避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
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使
公司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且公司上述衍生品交易业务使用的资金量与公司
实际经营业务规模相匹配。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相关制度的要求开展外汇衍生品、商品套期保值等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十五、关于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22 年度,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均已按照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的正
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谢   青




            谢   泓




            李伯侨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