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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利集团: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8-20  

                        证券代码:300979           证券简称:华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0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7 日 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
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
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
票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31 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
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佳朗路华利集团园区 F 栋二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二)议案披露情况:
       本 次 股东 大会 议 案的 具体 内容 详 见公 司同 日在 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网 站
(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备注(该列打√的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3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信函或电子邮件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东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 2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
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玲玲、李镕。
    联系部门: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lingling.fang@huali-group.com、rong.li@huali-group.com。
    电话:0760-28168889-3009。
    联系地址:广东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 2 号。
    邮编:528437。

    (六)其他: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参加会议。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50979;投票简称:华利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本次投票未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 票 时 间 :2021 年 9 月 7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9:15-9:25 , 9:30-11:30 和
13:00-15:00 。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7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
    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该列√的栏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附注:

           1、 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项下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

    对”项下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项下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