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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利集团:兴业证券关于华利集团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8-3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利集团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华辉                   联系电话:0755-23995226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旸                     联系电话:0755-2399529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
                                                    及其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
                                                    及其决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
                                                    及其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无,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次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2
(1)培训次数                                    无,拟下半年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 公 司 内部 制 度 的建 立 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 控 股 股东 及 实 际控 制 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 其 他 业务 类 别 重要 事 项
( 包 括 对外 投 资 、风 险 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 机 构 配合 保 荐 工作 的 情          无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1)上市公司子公司存   (1)保荐机构已提示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在与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私 上 市 公 司 关 注 投 资 风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募基金情形。            险,督促上市公司及时

                                    3
大变化情况)                 (2)上市公司合并部分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
                                                     (2)保荐机构已督促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上市公司及时关注各募
                           议。
                                                   投项目金额使用情况,
                                                   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
                                                   金。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
                                        是                   不适用
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4.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和
                                        是                   不适用
股份买回的承诺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6.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及依法          是                   不适用
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8. 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9. 关于股东情况的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4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华辉                陈 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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