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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利集团:兴业证券关于华利集团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0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利集团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华辉                   联系电话:0755-23995226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旸                     联系电话:0755-2399529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
                                                  知及其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
                                                  知及其决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
                                                  知及其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无,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次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2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8 月 30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日常规范运作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1)上市公司存在变更部 (1)保荐机构已提示上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分募集资金用途情形。     市公司关注新募投项目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整 实施风险,并督促上市

                                   3
变化情况)                 体 投 资 进 度 目 前 相 对 缓 公司及时履行审议程序
                           慢。                          及信息披露义务。
                                                     (2)保荐机构已督促上
                                                     市公司持续关注募投项
                                                     目的实施进度,若募投
                                                     项目存在延期风险或其
                                                     他计划,上市公司应当
                                                     及时启动论证和审议程
                                                     序并履行披露义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
                                          是                 不适用
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4.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和
                                          是                 不适用
股份买回的承诺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6.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及依法            是                 不适用
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8. 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9. 关于股东情况的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4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华辉                陈 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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