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利集团: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2-10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
真的事前审核,公司已将上述议案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
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一、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
要,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交易条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 荣 於贻勳 许馨云
郭明鉴 陈嘉修
2022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