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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利集团: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12-27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谨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通过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张志邦先生、刘淑绢女士、徐敬宗先生、张文
馨女士、张育维先生、陈昆木先生、陈淑珍女士、邬欣延女士、方玲玲女士的
教育背景、从业经历、专业能力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其具备履行
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及决策和协调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张志邦先生为公司执行长,同意续聘刘淑绢女士
为公司总经理,同意续聘徐敬宗先生、张文馨女士、张育维先生、陈昆木先生、
陈淑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续聘邬欣延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
人),同意续聘方玲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   荣             於贻勳               许馨云




            郭明鉴              陈嘉修




                                                    2022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