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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利集团: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4-22  

                        证券代码:300979        证券简称:华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4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利集团”)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越南鞋履生产基
地扩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结项项目”,包括“越南宏福鞋履生产基地扩产项
目”“越南上杰鞋履生产基地扩产项目”“越南立川鞋履生产基地扩产项目”“越
南弘欣鞋履生产基地扩产项目” 越南永弘鞋履生产基地扩产项目”五个子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和规划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
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人民币
20,504.62 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划转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后,待支付合同余款、质保金
等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继续通过募集资
金专户完成支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山华利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43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7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 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22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人民币
3,886,74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23,684,717.35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63,055,282.65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518Z003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
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2022 年 1 月 5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山腾星年产 3500 万双编织鞋面扩
产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并将用于原募投项目的未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 87,603.45 万元(含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及已结息利息收入)变更为“印
度尼西亚鞋履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投入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zse.cn )、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以及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投资进展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累计
 序号                                                     诺投入金额
                  投资项目名称                 总额                        投入金额
                                                          (调整后)
  一      越南鞋履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        40,658.80     40,658.80        20,719.85

  1       越南宏福鞋履生产基地扩产项目        10,959.06     10,959.06         8,517.81

  2       越南上杰鞋履生产基地扩产项目         4,973.64      4,973.64         1,301.27

  3       越南立川鞋履生产基地扩产项目         9,094.66      9,094.66         2,645.58

                                         2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累计
     序号                                                       诺投入金额
                      投资项目名称                   总额                        投入金额
                                                                (调整后)
      4       越南弘欣鞋履生产基地扩产项目           9,947.28      9,947.28         5,423.37

      5       越南永弘鞋履生产基地扩产项目           5,684.16      5,684.16         2,831.82

     二       缅甸世川鞋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57,158.49     53,167.66         2,861.36
              印度尼西亚鞋履生产基地(一期)
     三                                             92,646.95     87,603.45        13,543.82
              建设项目
              华利股份鞋履开发设计中心及总
     四                                             78,271.05     78,271.05          -
              部大楼建设项目
              华利股份运营信息系统升级建设
     五                                             29,292.11     29,292.11         6,063.11
              项目
     六       补充流动资金                          96,000.00     78,459.51        78,459.51

                       合计                        394,027.40    367,452.58       121,647.65

          注: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调整后)为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位的募集资金净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开户
                 监管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账户金额            项目名称
号     主体
                                                                越南鞋履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
                招商银行中
       华利                                                     目、缅甸世川鞋履生产基地建设
1               山石岐科技       757904969010202       720.17
       集团                                                     项目、华利股份运营信息系统升
                支行
                                                                级建设项目
                兴业银行中                                      华利股份鞋履开发设计中心及
       华利
2               山开发区科    396050100100108600         0.61   总部大楼建设项目、印度尼西亚
       集团
                技支行                                          鞋履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合计                            720.78
     注 1: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兴业银行中山开发区科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396050100100108600 购买智能通知存款子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11.10 万元。
     注 2: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
 人民币 253,400.00 万元(包含购买大额存单未到期余额人民币 78,000.00 万元)。前述现金
 管理产品到期赎回后,本金及收益将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3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越南鞋履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包括“越南宏福鞋履生产基
地扩产项目”“越南上杰鞋履生产基地扩产项目”“越南立川鞋履生产基地扩
产项目”“越南弘欣鞋履生产基地扩产项目”“越南永弘鞋履生产基地扩产项
目”五个子项目)均已建设完毕,除“越南立川鞋履生产基地扩产项目”部
分厂房需待政府部门验收后投入使用外,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前述项目进行结项。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                  利息及现金
                                                                                节余募集
序     募集资金投资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待支付金      管理收益扣
                                                                                资金金额
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      金额      额(3)       除手续费等
                                                                              (5=1-2-3+4)
                         (1)         (2)                   的净额(4)
      越南鞋履生产基
1                        40,658.80   20,719.85     751.79          1,317.46       20,504.62
      地扩产建设项目
      越南宏福鞋履生
1.1                      10,959.06    8,517.81      23.16           164.12         2,582.21
      产基地扩产项目
      越南上杰鞋履生
1.2                       4,973.64    1,301.27          9.77        218.02         3,880.62
      产基地扩产项目
      越南立川鞋履生
1.3                       9,094.66    2,645.58     601.07           383.50         6,231.51
      产基地扩产项目
      越南弘欣鞋履生
1.4                       9,947.28    5,423.37     117.79           397.88         4,804.00
      产基地扩产项目
      越南永弘鞋履生
1.5                       5,684.16    2,831.82      -               153.94         3,006.28
      产基地扩产项目
        合计             40,658.80   20,719.85     751.79          1,317.46       20,504.62
      注 1: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调整后)为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位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 2:待支付金额指募投项目建设待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等。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审慎使
用募集资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
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监督和管控,合理配置资源,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
成本和费用。
      2、本次结项项目实施地点在越南,募集资金支付需办理外汇审批手续,考
虑到募投项目部分投资款支付时间要求,公司以境外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

                                           4
部分投入。
    3、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
情形。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本次结项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本次结项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20,504.62 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
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划转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后,待支
付合同余款、质保金等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
司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完成支付。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依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作
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
的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越南鞋履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包括“越南
宏福鞋履生产基地扩产项目”“越南上杰鞋履生产基地扩产项目”“越南立川鞋履
生产基地扩产项目”“越南弘欣鞋履生产基地扩产项目”“越南永弘鞋履生产基地
扩产项目”五个子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5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
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
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6
(四)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