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1-04-22  

                        证券代码:300983               证券简称:尤安设计               公告编号:2021-001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16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尤安建筑设
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39号),
同意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20.80元/股,募集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416,000,000.00 元 , 扣 除 不 含 税 的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49,474,763.5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66,525,236.44元。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22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尤安建筑设
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
行专户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的具体情况如下:

                                              专户余额(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用途
                                              (截至2021年4月14日)
                                                                      设计网络服务
                       70150122000270821             507,116,4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扩建项目
公司上海杨浦支行                                                      研发中心升级
                       70150122000270974             109,445,200.00
                                                                      建设项目
                                                                      总部基地升级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32824663                 362,276,300.00
                                                                      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632824253                 36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总部设计中心
                     2900000510120100090056          202,156,900.00
公司上海徐汇支行                                                      扩建项目
(注1)           2900000510120100089996      747,304,067.93   超额募集资金
                  合计                      2,288,298,867.93       ——

    注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下属分支机构,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66,525,236.44元,与上表中合计
金额的差额部分为尚未扣除及待置换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

    《三方协议》中“甲方”指公司,“乙方”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
浦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三家商业银行,“丙方”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或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
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
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
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胡德、林文坛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
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
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
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
金净额的20%(按照孰低原则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
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更换
后的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
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
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
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
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