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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尤安设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300983             证券简称:尤安设计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
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
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
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
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
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
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增加公司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公司2021年1月1日较
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增加人民币63,960,424.64元,负债总额增加人民币
67,163,337.61元,未分配利润减少3,202,912.97元。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独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
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该项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
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监事会意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
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
规定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
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