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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尤安设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9-14  

                           证券代码:300983                  证券简称:尤安设计                     公告编号:2021-039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修订《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加强企业法人治理制度建设,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八十一条进行修订:

原内容所在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八十一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第八十一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
                 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    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
                 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    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
                 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    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
                 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    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
                 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一)董事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董事会、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
                 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非独立董     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
                 事候选人。董事会、监事会、连续 90 日以上    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     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取得候选人的书面承诺,同
  第八十一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取得候选人的书面承诺,同    意接受提名,承诺提供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
                 意接受提名,承诺提供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    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的候选人并应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
                 独立董事的候选人并应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
                 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      声明。
                 声明。                                      (二)监事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_
                 (二)监事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
                 监事会、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非职工代     名单。
                 表监事候选人名单。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取得候选人的书面承诺,同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取得候选人的书面承诺,同    意接受提名,承诺提供的监事候选人的资料真
                 意接受提名,承诺提供的监事候选人的资料真    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三)累积投票制
                 (三)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    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原内容所在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内容
                 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用。累积投票制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用。累积投票制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应分开
                 1、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应分开    选举,分开投票。
                 选举,分开投票。                           2、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
                 2、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    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
                 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     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该
                 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该   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
                 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       3、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
                 3、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    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
                 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     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
                 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   向该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
                 向该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     选。
                 选。                                       4、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
                 4、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    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监
                 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监     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该公司的监
                 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该公司的监   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
                 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                   5、每位股东投票所选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
                 5、每位股东投票所选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    事和监事的人数不得超过本章程规定的独立
                 事和监事的人数不得超过本章程规定的独立     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监事的人数,所投选票数
                 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监事的人数,所投选票数   的总和不得超过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否则
                 的总和不得超过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否则   该选票作废。
                 该选票作废。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后,将授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备案等相关手续。

        二、其他事项说明

        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向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章程备案手续。本次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内容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