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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尤安设计: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9-17  

                        证券代码:300983             证券简称:尤安设计              公告编号:2021-043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6,000,000.00 元(含税),剩余的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不派送股票股利,亦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若未来在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发生总股本变动的情况,则以分配总额不
变的原则按比例进行调整。

     股东大会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自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
化,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
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
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
缴税款 2.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9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9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9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9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施泽淞、叶
阳、余志峰、陈磊、张晟、杨立峰、潘允哲,公司间接持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
王晖、沈钢、陈志华、杨进峰、裴磊、冯骏、姚印政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所持公司的股份在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期间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前述相关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
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 119.60 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路 1 号中设广场 3 号楼(尤安楼)7 楼董事会
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冯骏

       咨询电话:021-35322683

       传真电话:021-65014612
八、备查文件

1、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