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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尤安设计: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2-04-2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安设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上海尤安建筑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

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本次纳入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和下属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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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环境、资金活动、

采购业务、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投资管理

与对子公司的控制、筹资、财务报告、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容;重点关注

的高风险领域包括:内部控制环境、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技术研发与管理、成本费用控制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公司的内

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

求。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

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了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

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事项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营业收入潜在错    错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2%<错报≤营业收入     错报>营业收入
      报                2%                      5%                     5%
资产总额潜在错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0.5%<错报≤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
      报              0.5%                     1.5%                   1.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

控制目标。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经理层的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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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

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

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

施;

    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财务报告的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

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事项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0.5%<错报≤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
直接财产损失
                     0.5%                     1.5%                   1.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产生重大经济损失;

    ②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③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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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能得到整改。

    (2)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产生较大经济损失;

    ②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

    ④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

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与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与企业相关人员沟通,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内审

部门等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公司内控制度,查阅《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方式,从内部控制的环境、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监督等多方面对尤安设计内部控制的合规性和有效

性进行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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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尤安设计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

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上海尤安建筑设

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保荐机构对《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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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胡   德                   林文坛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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