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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7-28  

                        证券代码:300983              证券简称:尤安设计               公告编号:2022-031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
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査,公司董事会提名施泽淞先生、叶阳先生、余
志峰先生、陈磊先生、张晟先生、杨立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徐晓东先生、吴冬先生、顾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
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的任职资格审查结果,上述董
事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均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均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均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
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均具备履行公司董事职责的能力。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比例亦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徐晓东先生、吴冬先生、顾峰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徐晓东先生系会计专业人士,其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
经验,并具有会计学教授职称及博士学位。

     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
票制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
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许先生将在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离
任,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亦未在公司
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
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王许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重要贡献
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施泽淞,男,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南
大学,建筑学硕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上海建筑学会常务理事,
曾荣获“上海工匠”、“上海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称号。
1993年8月至1996年5月在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担任建筑师;1996年至1998年期
间在东南大学攻读硕士学位;1998年6月至2001年5月在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担任
建筑师;2001年6月至2003年3月期间从事自由职业;2003年4月起历任上海尤埃
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
伙人,尤埃(上海)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耀安建筑设计事务所
(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正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长。
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耀
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尤安规划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泽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358,528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1.2176%,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
益份额以及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
波)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5.7128%股份。施泽淞先生与叶阳、余志
峰、陈磊、张晟、杨立峰、潘允哲等6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
人;该等七名自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3,844,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0660%,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益份额
以及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
限公司的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合计21.4232%股份;该等七名自然人直接、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合计63.4892%,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比例为75.00%,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除上述关系之外,施泽淞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施泽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
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具备履行公司董事职责的能力。

    叶阳,男,197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同济大
学,建筑学硕士,讲师。2000年9月至2009年9月在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建筑学
教研室担任教师;2003年4月起历任上海尤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尤安
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尤埃(上海)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监事,
上海耀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上海正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董事,上海尤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事,尤安启源(北京)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
司董事长,上海建阳茶楼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358,528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1.2176%,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益
份额以及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波)
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5.7128%股份。叶阳先生与施泽淞、余志峰、
陈磊、张晟、杨立峰、潘允哲等6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
该等七名自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3,844,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660%,
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益份额以及宁波尤
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的股
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合计21.4232%股份;该等七名自然人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合计63.4892%,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比例为75.0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
述关系之外,叶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

    叶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
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具备履行公司董事职责的能力。

       余志峰,男,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同济
大学,建筑学硕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师,上海建筑学会青年设计师工
作委员会副主任。

    2003年4月起历任上海尤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上海尤安建筑设
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上海耀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
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耀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监事,尤安一砼(上海)国际设计咨询有限公
司董事长,尤安启源(北京)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尤安规划咨询
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志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358,528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1.2176%,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
益份额以及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
波)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5.7128%股份。余志峰先生与施泽淞、叶
阳、陈磊、张晟、杨立峰、潘允哲等6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
人;该等七名自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3,844,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0660%,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益份额
以及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
限公司的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合计21.4232%股份;该等七名自然人直接、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合计63.4892%,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比例为75.00%,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除上述关系之外,余志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余志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
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具备履行公司董事职责的能力。

    陈磊,男,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英国剑
桥大学,硕士(建筑学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师,“千帆行动”上
海市领军型青年企业家,上海市宝山区工商联副主席。2006年3月起历任上海尤
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耀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
上海正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副
总经理,上海设介创意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上海尤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尤埃(上海)
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上海以太照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尤安一砼(上海)国际设计咨询有限公
司董事,深圳市尤安规划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92,224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1033%,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益
份额以及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波)
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0712%股份。陈磊先生与施泽淞、叶阳、余
志峰、张晟、杨立峰、潘允哲等6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
该等七名自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3,844,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660%,
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益份额以及宁波尤
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的股
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合计21.4232%股份;该等七名自然人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合计63.4892%,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比例为75.0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
述关系之外,陈磊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

    陈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
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具备履行公司董事职责的能力。

       张晟,男,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南大
学,建筑学学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1998年9月至2003年4月在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担任建筑师;2003年4月起历任上海尤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上海耀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上海正轶建筑设计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总经理,公司董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尤埃投资管理(宁
波)有限公司董事,尤埃(上海)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监事,尤安启源(北京)
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92,224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1033%,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益
份额以及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波)
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0712%股份。张晟先生与施泽淞、叶阳、余
志峰、陈磊、杨立峰、潘允哲等6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
该等七名自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3,844,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660%,
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益份额以及宁波尤
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的股
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合计21.4232%股份;该等七名自然人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合计63.4892%,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比例为75.0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
述关系之外,张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

    张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
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具备履行公司董事职责的能力。

       杨立峰,男,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同济
大学,工学博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1992年8月至1999年7月任
职于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曾担任所长助理;1999年至2007年期间在同济大学
建筑城规学院攻读硕士及博士学位;2008年10月起历任尤埃(上海)工程设计顾
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正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尤安建筑设计
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总经理,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尤埃投
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立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92,224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1033%,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
益份额以及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
波)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0712%股份。杨立峰先生与施泽淞、叶
阳、余志峰、陈磊、张晟、潘允哲等6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
人;该等七名自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3,844,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0660%,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益份额
以及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
限公司的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合计21.4232%股份;该等七名自然人直接、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合计63.4892%,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比例为75.00%,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除上述关系之外,杨立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立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
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具备履行公司董事职责的能力。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徐晓东,男,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会计学
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系支部书记、
副系主任。1994年3月至1999年3月华南师范大学经济系讲师;2003年8月至2007
年4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2004年9月至2006年8月香港理工大学会
计与金融学院博士后;2007年5月至2014年12月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
院会计系副教授;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
2014年12月至今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
任上海交通大学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徐晓东先生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晓东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其具备丰富的会
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有会计学教授职称及博士学位,其工作经历、专业素养
能够满足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
具备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处罚和惩戒。

    吴冬,男,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西
北大学,法学硕士,律师。2000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高级合伙人、汇业全国管委会委员。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华东政法
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
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律协参政议政促进委员会委
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上海调解中心调解员,上海市股份
制与证券研究会理事,青岛律师学院授课专家,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冬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冬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工作经历、专业素养能够满足担任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履行公司独
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
惩戒。

    顾峰,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华
东政法大学,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律师。1994年7月至1997年8月就
职于上海市长江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助理、律师;1997年9月至2000年6月在上
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0年7月至2004年4月在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担任资深律师;2004年5月至今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曾任康力
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北广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文华财经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盛本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顾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顾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工作经历、专业素养能够满足担任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履行公司独
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
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