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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2022-08-19  

                        证券代码:300983             证券简称:尤安设计               公告编号:2022 - 0 4 4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和《关于选举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施泽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简
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选举潘允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
会届满之日止。

     三、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与会董事审议,第三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专门委员会委员       召集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          徐晓东、吴冬、叶阳           徐晓东
             战略委员会        施泽淞、顾峰、徐晓东           施泽淞
             提名委员会            顾峰、吴冬、陈磊             顾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吴冬、徐晓东、余志峰             吴冬

     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委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第三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第三届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的组成均符合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简历详
见附件):

    总经理:陈磊

    常务副总经理:王晖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冯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姚印政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任职资格审查结果,公司
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均不存在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均具备履
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人员(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如下:

    证券事务代表:秦垠藻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陆婷鹦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聘任人员进行的任职资格审查结果,公司聘任
的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其相应任职的情形,亦均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均符合
担任公司相应任职的条件,均具备履行公司相应任职职责的能力。

    董事会秘书冯骏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秦垠藻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冯骏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35322683

    传真:021-65014612

    电子邮箱:uachina@uachina.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路1号中设广场3号楼(尤安楼)7楼董事会办
公室

    五、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原高级管理人员沈钢先生、陈志华先生、杨进峰先
生因任期届满而不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
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宁波尤埃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
益份额间接持有公司0.75%股份;陈志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公
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宁波尤埃壹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的权益份额间接持有公司0.60%股份;杨进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宁波尤埃壹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的权益份额间接持有公司0.60%股份。上述人员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亦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
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件:人员简历

    一、董事长:

    施泽淞,男,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南
大学,建筑学硕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上海建筑学会常务理事,
曾荣获“上海工匠”、“上海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称号。
1993年8月至1996年5月在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担任建筑师;1996年至1998年期
间在东南大学攻读硕士学位;1998年6月至2001年5月在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担任
建筑师;2001年6月至2003年3月期间从事自由职业;2003年4月起历任上海尤埃
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
伙人,尤埃(上海)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耀安建筑设计事务所
(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正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长。
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耀
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尤安规划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泽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358,528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1.2176%,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
益份额以及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
波)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5.7128%股份。施泽淞先生与叶阳、余志
峰、陈磊、张晟、杨立峰、潘允哲等6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
人;该等七名自然人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 合计53,844,48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2.0660%,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益份额
以及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
限公司的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合计21.4232%股份;该等七名自然人直接、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合计63.4892%,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比例为75.00%,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除上述关系之外,施泽淞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施泽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条件,具备履行公司相关任职职责的能力。

    二、监事会主席:

    潘允哲,男,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
上海城市建设学院,天津大学工程硕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上
海建筑学会产业和商业地产委员会副主任。1992年7月至1999年11月在华东建筑
设计研究院三所担任建筑师;1999年12月至2003年3月在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
团)有限公司江欢成设计事务所(现上海江欢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担任副主任
建筑师;2003年4月至2006年8月在建研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分院担任副
院长;2006年9月至2008年2月在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分院担
任副院长;2008年3月起历任上海尤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总建筑师,上海正轶建
筑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尤埃投资管
理(宁波)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以太照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允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92,224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1033%,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
益份额以及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
波)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0712%股份。潘允哲先生与施泽淞、叶
阳、余志峰、陈磊、张晟、杨立峰等6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
人;该等七名自然人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 合计53,844,48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2.0660%,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益份额
以及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
限公司的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合计21.4232%股份;该等七名自然人直接、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合计63.4892%,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比例为75.00%,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除上述关系之外,潘允哲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潘允哲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条件,具备履行公司相关任职职责的能力。

    三、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徐晓东,男,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会计学
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系支部书记、
副系主任。1994年3月至1999年3月华南师范大学经济系讲师;2003年8月至2007
年4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2004年9月至2006年8月香港理工大学会
计与金融学院博士后;2007年5月至2014年12月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
院会计系副教授;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
2014年12月至今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
任上海交通大学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徐晓东先生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晓东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其具备丰富的会
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有会计学教授职称及博士学位,其工作经历、专业素养
能够满足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
具备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处罚和惩戒。

    吴冬,男,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西
北大学,法学硕士,律师。2000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高级合伙人、汇业全国管委会委员。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华东政法
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
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律协参政议政促进委员会委
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上海调解中心调解员,上海市股份
制与证券研究会理事,青岛律师学院授课专家,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冬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冬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工作经历、专业素养能够满足担任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履行公司独
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
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

    顾峰,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华
东政法大学,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律师。1994年7月至1997年8月就
职于上海市长江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助理、律师;1997年9月至2000年6月在上
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0年7月至2004年4月在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担任资深律师;2004年5月至今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曾任康力
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北广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文华财经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盛本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顾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顾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工作经历、专业素养能够满足担任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履行公司独
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
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

    施泽淞,简历同上。

    叶阳,男,197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同济大
学,建筑学硕士,讲师。2000年9月至2009年9月在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建筑学
教研室担任教师;2003年4月起历任上海尤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尤安
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尤埃(上海)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监事,
上海耀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上海正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董事,上海尤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事,尤安启源(北京)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
司董事长,上海建阳茶楼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358,528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1.2176%,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益
份额以及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波)
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5.7128%股份。叶阳先生与施泽淞、余志峰、
陈磊、张晟、杨立峰、潘允哲等6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
该等七名自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3,844,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660%,
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益份额以及宁波尤
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的股
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合计21.4232%股份;该等七名自然人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合计63.4892%,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比例为75.0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
述关系之外,叶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

       叶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
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条件,具备履行公司相关任职职责的能力。

       余志峰,男,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同济
大学,建筑学硕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师,上海建筑学会青年设计师工
作委员会副主任。

       2003年4月起历任上海尤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上海尤安建筑设
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上海耀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
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耀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监事,尤安一砼(上海)国际设计咨询有限公
司董事长,尤安启源(北京)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尤安规划咨询
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志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358,528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1.2176%,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
益份额以及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
波)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5.7128%股份。余志峰先生与施泽淞、叶
阳、陈磊、张晟、杨立峰、潘允哲等6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
人;该等七名自然人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 合计53,844,48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2.0660%,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益份额
以及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
限公司的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合计21.4232%股份;该等七名自然人直接、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合计63.4892%,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比例为75.00%,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除上述关系之外,余志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余志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条件,具备履行公司相关任职职责的能力。
       陈磊,男,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英国剑
桥大学,硕士(建筑学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师,“千帆行动”上
海市领军型青年企业家,上海市宝山区工商联副主席。2006年3月起历任上海尤
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耀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
上海正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副
总经理,上海设介创意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上海尤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尤埃(上海)
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上海以太照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尤安一砼(上海)国际设计咨询有限公
司董事,深圳市尤安规划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92,224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1033%,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益
份额以及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波)
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0712%股份。陈磊先生与施泽淞、叶阳、余
志峰、张晟、杨立峰、潘允哲等6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
该等七名自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3,844,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660%,
并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权益份额以及宁波尤
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尤埃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的股
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合计21.4232%股份;该等七名自然人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合计63.4892%,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比例为75.0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
述关系之外,陈磊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

       陈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
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任职的条件,
具备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任职职责的能力。

       四、高级管理人员:

       陈磊,简历同上。

       王晖,男,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南大
学,建筑学硕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正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1992
年8月至2018年11月就职于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工程师、
建筑师、副主任建筑师、副总建筑师、副所长、所长、执行总经理;2018年11
月起历任公司综合设计部负责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晖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
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湖州尤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权益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80%股份;王晖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

       王晖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具备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的能力。

       冯骏,男,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
学,历史学学士。1992年7月至1995年8月在上海日用五金公司担任总经理秘书兼
企管专员;1995年8月至2006年3月就职于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经
理秘书兼企管专员、分厂助理厂长、投资部助理经理、副经理、经理、董事会授
权代表;2006年3月至2008年7月就职于日本FAITH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和上海诚
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历任总裁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行政总监、投资及
法务总监;2008年7月至2018年2月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
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8年3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
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
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湖州尤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权益份额间接持有公司0.60%股份;冯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

       冯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条、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具备
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

       冯骏先生已于2001年9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培训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
秘资格证书;并已于2008年11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秘资格证书。冯骏先生不存在违反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不得担任董事会
秘书的情形,符合任职资格。冯骏先生熟悉证券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遵纪守
法,对企业忠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个人品德,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冯骏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姚印政,男,197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
交通大学,管理学学士,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2002年7月至2004年6月在上
海时和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担任会计;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在上海联亚集装箱服
务有限公司担任会计主管;2005年7月至2009年4月在上海亚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担任内审部审计专员;2009年5月至2014年12月在上海晶隆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投
资高级经理;2014年12月至2016年8月在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高
级经理;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在上海未来伙伴机器人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副总
监。2017年11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印政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
东宁波尤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湖州尤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权益份额间接持有公司0.045%股份;姚印政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姚印政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具备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的能力。

    五、证券事务代表

    秦垠藻,男,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本科
毕业。2007年1月至2007年8月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担任司法辅助文员;2007
年9月至2007年12月在上海安星工业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担任行政文员;2008年3
月至2008年6月在上海创际汇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文案编辑;2008年6月至
2009年3月在上海物美实业有限公司担任资讯文员;2009年3月至2010年2月在上
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担任司法辅助文员;2010年3月至2010年6月在上海淳大源地
实业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2010年7月至2016年1月在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
(普通合伙)担任资料员;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在上海尤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担任资料主管;2017年1月起历任公司行政主管,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垠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秦垠藻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条件,具备履行公司相关任职职责的能力。
秦垠藻先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培训,并已于2022年7月19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前考试。

    六、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陆婷鹦,女,198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本科
毕业。2009年7月至2013年3月在上海成耀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担任出纳;2013年3
月至2014年3月在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总部)担任会计,2014年4
月起历任公司会计主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现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婷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陆婷鹦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任职的条件,具备履行公司相关任职职责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