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安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22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尤安建
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进行债务重组的独立意见
本次债务重组是为了维护公司自身经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有效降低应收账
款潜在的回款风险,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具有合理性,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债务重组事项。
特此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徐晓东 _________________
吴 冬 _________________
顾 峰 _________________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