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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尤安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22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尤安建
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参与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71号2幢全幢房地产司法拍卖并实
施后续物业改建修缮的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参与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71号2幢全幢房地产司法拍卖并实施后
续物业改建修缮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
于公司未来业务的拓展和品牌形象的树立,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
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本次公司参与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71号2幢全幢房地产司法拍
卖并实施后续物业改建修缮的事项。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基于项目实施环境及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作需要和投资计划,是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作出的审慎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特此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徐晓东 _________________



   吴   冬 _________________



   顾   峰 _________________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