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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尤安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07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尤安
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上海尤
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进行,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现金管理事项未改
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徐晓东 _________________



   吴   冬 _________________



   顾   峰 _________________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