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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致远新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10-27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1-020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
远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7,599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721,24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09%,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4 号)同意注册,致远新能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33,400 股,并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100,000,000 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33,333,4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
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01,721,24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09%;无流
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1,612,15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091%。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133,333,400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数为
101,721,248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 6 个
月,股份数量为 1,721,24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09%。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起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网下发行
    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
    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
    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
    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29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7,599 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721,24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09%。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股
        限售股类型                             占总股本比例
                                 (股)                         数量(股)      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1,721,248              1.2909%        1,721,248         0
         售限售股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本
    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                本次解除限售后
     类别
                    数量(股)       占比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占比
一、无限售条件流
                     31,612,152     23.7091%   1,721,248            -    33,333,400      25.00%
     通股
二、有限售条件流
                    101,721,248     76.2909%           -   1,721,248    100,000,000      75.00%
     通股
其中:首发后限售
                     1,721,248   1.2909%          -    1,721,248            -         -
      股

 首发前限售股      100,000,000    75.00%          -           -    100,000,000    75.00%


     合计          133,333,400   100.00%   1,721,248   1,721,248   133,333,400   100.0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