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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致远新能: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1-10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2-004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
年1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
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
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
备其他利害关系。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相关收费标准收取服
务费用,本期审计费用为70万元(不含税)。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家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
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56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
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英杰,2004年12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1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2月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笑梅,2020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2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1997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6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6月开始在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 业,
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英杰、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笑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近
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陈英杰、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笑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不含税)。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及审计小组成员能够遵守职业道德
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保持应有的关注度和职业谨慎性,公允合理地
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
构的要求。因此,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
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在为公
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该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
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
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
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
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业务能力,具
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
作的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继续聘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及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相关收
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本期审计费用为70万元(不含税)。聘期为一年。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方
       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