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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致远新能: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10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2-002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
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监事吴建伟、马东飞以
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一弛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东飞先
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
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
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相关收费
标准收取服务费用,本期审计费用为70万元(不含税)。聘期为一年。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