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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致远新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2-016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一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
式发出。基于吉林省长春市疫情防控原因,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监事吴建伟、马
东飞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一弛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
东飞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依法履行职权,列席、出席了公司董 事
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同意《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
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与发展计
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
理性,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 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 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 年年度报告》《2021 年
年度报告摘要》。《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监事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的薪酬根据上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
业、同地区的薪酬水平,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综合工作能力、履职情况、
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确定薪酬,公司兼职监事不领取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为满足公司业
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
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预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
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以及深交所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快速融资的需求,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
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关
于做好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
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公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
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采用追溯重述法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
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
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