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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新能:致远新能: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6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控制制度,本着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
的各项决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保障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发挥
了应有的作用。
     现将董事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紧密围绕年度经营计划及发展战略规划有序开展工作,各项
业务稳步推进,不断强化内控管理,但经营受到产业政策变化导致LNG重卡需求
造成下降等不利影响,公司实现经营收入393,643,829.0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70.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18,255.4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91.42%;收入及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是:

    1、产业政策变化导致LNG重卡市场需求低迷、终端购车需求提前被透支和
国五车库存高及各省市生态环境厅陆续出台延期重型国五柴油车上牌时间等多
重不利因素叠加,造成2021年国内重卡市场低迷;

    2、2021年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涨,导致天然气价格上涨后与柴油价格接近或
高于柴油价格,也进一步影响LNG重卡销量,在需求持续乏力和气价居高不下
的双重影响下,进而使得公司经营业绩下降;

    3、受产量下降、原材料上涨的影响,公司主营产品单位成本有所上升,进
而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一定程度上的不利影响。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及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1次董事会。所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
  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


       会议名称              日期                          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1.1.26   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报出的议案
                                       1、关于2020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1.2.9
                                       2、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1.3.12
                                       6、关于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
                                       核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1.4.6
                                       2、关于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1.4.25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的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1.6.10
                                       金的议案
                                       3、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1.8.25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2021.9.22     关于拟参与认购上柴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2021.10.26    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2021.12.4     关于对江苏申氢宸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的议案
议
                                       1、关于购买致友(长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有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
                         2021.12.29
议                                     2、关于设立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的议案

        (二)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
        大会2次。会议全部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认真执
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确保各项议案得到充分执行,维护公司全体
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日期                        议案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1.9    关于2020年1-9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2.24   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2020年度股东大会        2021.4.2    议案
                                         6、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的议
                                         案
                                         7、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的议
                                         案
                                         8、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
会议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及列席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运用其自身的经验及知识对公司重大事
项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
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的支持及
保障。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
战略委员会均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各专门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董事会所
制订的职 权范围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运作,并就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和
讨论,形成建 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支撑。具体情况
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3次会议,公司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就公司发展战略
  与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
  市场形势及时进行战略规划研究,探讨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4次会议,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履行
  相关监督和核查职责, 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内部审计工
  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督促审计工作进度。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有关内容
  事项,履行审核程序,提出意见建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1次会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
  严格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4.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1次会议,公司提名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公司董事会人员结构合理,高管团队具有丰
  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完全胜任各自的工作。

(五)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共披露公告文件32份,回复
互动易平台投资者提问131余条。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
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
相 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公司信息披
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
用性。

(六)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设立专门部门并配备了相应人员负责投
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接听通过接待投资者来访、接听投资者来电、回复
深交所“互动易”等多样化的沟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日常积极的互动,为投
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创造良好途径,切实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今后公司也将妥善安排投资者来访调研接待,及时做好调研内容的信息披
露 工作等,以便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各类信息。

    2021年接待投资者调研的情况如下: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        接待对象类   披露媒体
                              式            型

2021年7月       公司四楼      现场参        特定对象调   巨潮资讯网
15日            会议室        观            研           http://www.cninfo.
                                                         com.cn

(七) 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 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以进一步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相对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也制定了比较完善、
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运营操
作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
报告及重大事项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严格执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
内幕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报告期内,董事会成员没有发生变动。

三、 公司2022年度重点工作

    1、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
效性和前瞻性。

    2022年,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
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确保董事会、股
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合法合规;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经
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更好地
发挥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的职能,为董事会提供更多专业的决策依据,提升公
司的管理水平。
    2、切实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
作和透明度;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披
露的主动性、强化自愿性信息披露,增强公司运作透明度。同时,切实做好未
披露信息的保密工作。

    3、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与监管部门、中介机构、业界媒体、投资者等保持顺畅沟通,向投资者展
现公司价值、传递公司与投资者共谋发展的经营理念,建立良好的合作互动关
系。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持续开通投资者咨询电话、投资者咨询邮箱、
深交所互动易等渠道,认真、耐心地回复投资者提问与建议,促进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不断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

    4、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与研究,积极关注新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及时 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
水平,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构建高效的沟通决策机制,持续提升董事会决策效
率和工作质量,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5、加强培训,不断提升董事、高管人员履职能力。

    有效组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
监管 机构举办的各类相关合规培训,着力提升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能力和业
务水平,增强合规意识,保障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2022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将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继续领导公司全体
员工,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为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做
出新的贡献。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