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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致远新能: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2-04-26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005110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110101482022255015775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
            报告名称: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报告文号: 大华核字[2022]005110 号

被审(验)单位名称: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类型: 其他鉴证业务

            报告日期: 2022 年 04 月 22 日

            报备日期: 2022 年 04 月 22 日

                          陈英杰(650100330007),
            签字人员:
                          张笑梅(110101480820)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
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1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1-5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2]005110 号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致远新能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致远新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
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致远新能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致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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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22]005110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致远新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致远新能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致远新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致远新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陈英杰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笑梅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第 2页
长春致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0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股票 3,333.3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4.90 元。截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830,001,66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2,649,960.38 元,募
集资金净额 777,351,699.62 元。
       截止 2021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以“大华验字[2021]00024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95,563,135.11 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40,073,050.65 元;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5,490,084.46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95,563,135.11 元(含本期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81,788,564.51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春致远新能源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
司 2020 年第一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
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人民广场支行设立账号为 22050134010009288888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资金主
要用于营销网络建设;在兴业银行长春湖西路支行设立账号为 581110100100061169 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吉林银行长春卫星支行设立账号为
0106011000016131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资金主要用于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
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并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与长江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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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致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
   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
   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规定,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5,000.00 万元以上的
   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 20.00%,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
   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
                     22050134010009288888      43,507,900.00      43,945,586.72           活期
    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
                      581110100100061169      150,000,000.00       1,483,228.21           活期
    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
                       0106011000016131       594,371,032.36     349,242,383.70           活期
    股份有限公司
     合 计                                    787,878,932.36     394,671,198.63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
   12,882,634.12 元,系利息、银行手续费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2,000 万元至项目实施主体长春致博新能
   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银行支付系统原因未能及时支付及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出于
   资金安全考虑将上述款项转回了公司的一般银行账户,形成了 6 月 30 日该笔款项存放在吉
   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产业开发区支行的公司一般银行账户。该笔款项已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及 7 月 2 日完成支付。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专项报告 第 2页
长春致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页无正文,系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之盖章页)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专项报告 第 3页
长春致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7,735.1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556.3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556.3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
                                      否       52,457.26     48,521.84      24,245.15      24,245.15           49.97   2023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
2.研发中心                            否        9,862.54      9,862.54         392.05         392.05            3.98   2023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营销网络建设                        否        4,350.79      4,350.79                                                 2022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4.补充流动资金                        否       15,000.00     15,000.00      14,919.11      14,919.11           99.4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1,670.59     77,735.17      39,556.31      39,556.31                        --            --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       81,670.59     77,735.17      39,556.31      39,556.31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发生了重大变化,已在期后 2022 年 3 月 7 日披露变更募投项目的公告,不再进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具体原因如
                                 下:公司调整营销战略,采取了与各地汽车服务站签订 LNG 气瓶售后服务协议,只检测和更换气瓶,不需要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投入,维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服务快速便捷,并且终端客户更希望及时更换气瓶,及时运营;同时,因工艺技术成熟和严格的质量控制,近年来公司因 LNG 气瓶真空度而
说明
                                 收到的不良质量投诉下降了约 80%,气瓶真空度返修售后服务的需求并不大。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
                                 置,因此进行相应调整。


                                                                         专项报告 第 4页
长春致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本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本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4,007.31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
换情况
                                 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本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未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未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2000 万元至项目实施主体长春致博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银行支付系统原因未能及时
                                 支付及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出于资金安全考虑将上述款项转回一般银行账户,形成了 6 月 30 日该笔款项存放于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份有限公司汽车产业开发区支行的公司一般银行账户,该笔款项已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及 7 月 2 日完成支付。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已按
题或其他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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