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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致远新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报告2022-04-2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致远新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谌龙                        联系电话:021-61118561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利刚                        联系电话:010-5706526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向深交所报告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的重大事项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关注的重大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9 日

                                                长江保荐培训人员通过课件展示、现场讲
                                                解及视频交流的形式,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要求,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并结合相关处罚案例,向被培训人员就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关联交易
                                                及资金占用等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保荐机构获取了相关募集资金的流水、转款凭
                                         证、后续支付凭证、公司及相关银行出具的说
                                         明,经核查,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从募集
                        2021 年 6 月 30  资金账户转出 2,000 万元至项目实施主体长春
                        日,公司存在 2,0 致博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银行支付
                        00 万元募集资金 系统原因未能及时支付及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存放于一般银行 公司出于资金安全考虑将上述款项转回了公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账户吉林春城农 司的一般银行账户,形成了 6 月 30 日该笔款
                        村商业银行汽车 项存放在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产业开发区支行 司汽车产业开发区支行的公司一般银行账户。
                        (0730604061015 该笔款项已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及 7 月 2 日完
                        200000325)。    成支付。上述事项发生后,保荐机构督促公司
                                         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支付的管
                                         理,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避免类似事件的
                                         发生。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11.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
各项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无                不适用
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
大风险等情况

12.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不适用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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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相关主体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
向承诺、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股份回购和股份买
回的措施和承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诺、
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及承诺、利润分配政策 是       不适用
的承诺、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未履行承
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规范和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等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原保荐代表人殷世江因个人原因自保荐机构
                                       离职,无法继续从事对致远新能的持续督导工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作,保荐机构委派保荐代表人李利刚接替殷世
                                       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无
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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