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新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报告2022-04-2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致远新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谌龙 联系电话:021-61118561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利刚 联系电话:010-5706526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向深交所报告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的重大事项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关注的重大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9 日
长江保荐培训人员通过课件展示、现场讲
解及视频交流的形式,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要求,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并结合相关处罚案例,向被培训人员就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关联交易
及资金占用等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保荐机构获取了相关募集资金的流水、转款凭
证、后续支付凭证、公司及相关银行出具的说
明,经核查,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从募集
2021 年 6 月 30 资金账户转出 2,000 万元至项目实施主体长春
日,公司存在 2,0 致博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银行支付
00 万元募集资金 系统原因未能及时支付及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存放于一般银行 公司出于资金安全考虑将上述款项转回了公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账户吉林春城农 司的一般银行账户,形成了 6 月 30 日该笔款
村商业银行汽车 项存放在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产业开发区支行 司汽车产业开发区支行的公司一般银行账户。
(0730604061015 该笔款项已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及 7 月 2 日完
200000325)。 成支付。上述事项发生后,保荐机构督促公司
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支付的管
理,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避免类似事件的
发生。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11.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
各项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无 不适用
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
大风险等情况
12.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不适用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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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相关主体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
向承诺、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股份回购和股份买
回的措施和承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诺、
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及承诺、利润分配政策 是 不适用
的承诺、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未履行承
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规范和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等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原保荐代表人殷世江因个人原因自保荐机构
离职,无法继续从事对致远新能的持续督导工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作,保荐机构委派保荐代表人李利刚接替殷世
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无
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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