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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致远新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2-037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致远新能”)
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中的“年产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原
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投入到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昊安
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
(以下简称“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并尚需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手续及项目建设手续。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4号)同意注册,致远新
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发行价格为24.9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83,000.1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265.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77,735.1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3日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1]000249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调整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宜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
     项目”之“研发中心”的建筑工程费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
     予以变更,变更为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
     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上述调整后,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号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
      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
                              气(LNG)供气系统
      气(LNG)供气系统                            52,457.26      52,457.26       48,521.84
1                             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
      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
                              地
      目
                              研发中心              9,862.54       9,862.54        4,337.44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          4,350.79       4,350.79            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      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
4                                                       0.00           0.00        9,875.89
      维全缠绕气瓶项目        维全缠绕气瓶
                       合计                        81,670.59      81,670.59       77,735.17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
制造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长春致博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年产 8 万
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中的“年产 8 万台液化
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原计划总投资 52,457.26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48,521.84 万元,计划建设期为 24 个月,预计
2023 年 6 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公司拟将“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
项目的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予以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年产 5 万吨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为吉林省大安市吉林西部
(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区。
    本次拟变更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22,000 万元,变更金额占总募集资
金净额的比例为 28.30%。
(三)公司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
中的“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投入到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
    公司本次董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
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公司新项目“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已完成吉林大
安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备案,项目代码 2022081922087403103533。新项
目已取得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关于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复》(大环建字[2022]20 号)。其他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一)原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投资情况:
       (1)原募投项目“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
制造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致博新能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实施,项目实
施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硅谷大街 13888 号(建设地点位于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
东至硅谷东街、西至硅谷大街、南至俊达路、北至俊达北路地块)。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
地”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4,477.21 万元,投资进度完成 50.45%。
    (2)原“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
项目总投资52,457.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额                    比例

        1       建设投资                                39,908.72                 76.08%

       1.1      建筑工程费                               8,617.80                 16.43%

       1.2      设备购置费                              22,775.00                 43.42%

       1.3      安装工程费                               1,138.75                 2.17%

       1.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862.76                 13.08%

       1.5      预备费                                    514.41                  0.98%

        2       铺底流动资金                            12,548.54                 23.92%

                    合计                                52,457.26             100.00%

       (3)原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计算期为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计算期内正常年份年均净利润为
34,369.70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2年)为5.20年,财务内部收益率
为37.32%,项目的主要效益指标如下:
       目前,项目建设未竣工,尚未达到预计效益。

                                                   指标值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备注
                                           所得税前        所得税后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
 1                                            42.45%           37.32%
         FIRR)

         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
 2                                  万元   116,359.15       93,510.97        ic=12%
         FNPV)

 3       项目投资回收期(Pt)       年           4.87               5.20   含建设期2年
          (4)公司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
      的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    截至 2022年6      尚未使用募集
序                                                调整前       使用募集    月 30 日累计        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号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年产8万台液      年产8万台液化天
         化天然气(       然气(LNG)供气
                                                 52,457.26     48,521.84         24,477.21       24,044.63
1        LNG)供气系      系统模块总成智能
         统模块总成智     制造基地
         能制造项目       研发中心                9,862.54      4,337.44            392.05           3,945.39
         营销网络建设
2                         营销网络建设            4,350.79             0                 0                 0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14,919.11             80.89
         压缩氢气铝内     压缩氢气铝内胆碳
4        胆碳纤维全缠     纤维全缠绕气瓶项                 0    9,875.89                 0           9,875.89
         绕气瓶项目       目

                       合计                      81,670.59     77,735.17         39,788.37       37,946.80

                2、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情况:


                                                                 建
     序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批复情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设
     号                                                               (项目代码)             况
                                                                 期


                                      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气
           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气
                                      (LNG)供气系统模块       2年   2020-220104-      长朝环建(表)
     1     (LNG)供气系统模块
                                      总成智能制造基地                33-03-004350        [2020]036号
           总成智能制造项目

                                      研发中心                  2年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              1年        不适用            不适用

     3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                   -
     3、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中国建设银行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
                                                   2050134010009288888    44,235,248.98
         限公司               长春人民广场
                              支行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      兴业银行长春
                                                   581110100100061169      1,494,993.61
         限公司               湖西路支行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      吉林银行长春
                                                       0106011000016131   352,512,025.34
         限公司               卫星支行

                                  合计                                    398,242,267.93

注: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二)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原募投项目“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
目”中的“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是
对公司主要产品液化天然气车载瓶供气模块的生产能力的提升。公司通过本项
目的建设,扩大生产场地,增加新的生产作业线,将使公司车载 LNG 供气系统
的产能得到较大提升,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品质和可靠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从而加强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能力,提升市场占有率。
     但由于受俄乌冲突、国内国际疫情反复、极端高温天气以及各国碳减排政
策实施等因素影响,全球能源供应持续紧张,天然气价格持续高位波动,LNG
重卡的燃料经济性优势消失;同时,由于受到产业政策变化影响,造成 LNG 重
卡短期需求下降。
     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一
系列政策出台的背景下,新能源行业保持高速发展。目前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
行业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我国已提出了电动车发展方向、主要任务、战
略目标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正面临巨大的历史机遇;而
锂离子电池中不可缺失的负极材料,同样拥有不可估量的光明前景。负极材料
作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核心材料之一,对新能源汽车的最终性能起着至关
重要的作用。
     公司站在时代的高度,用战略的眼光迎难而上开发新型负极材料及配套技
术,积极发展具有优势的产品领域,科学合理调整自己的原料结构、产品结构
和技术结构,保持企业的先进性,是企业做大做强的有力保障。
     鉴于“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建成投产后见效更快、
综合优势更高,为集中资源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用新项目置换原
“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中的‘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
金,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金额为 22,000 万元,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调整后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
额为准)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原募投项目建设使用。原规划的
“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将另行安排
后期建设,不足部分所需资金改为公司自筹。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新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新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吉林省大安市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区
  (4)项目实施内容:建设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车间、公辅
动力设施等
  (5)项目投资总额:本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54,900.20 万元,其中项
目建设投资 47,719.00 万元,建设期利息 614.20 万元,流动资金 6,567.00 万
元
     资金筹措: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22,000 万元,其中:用于购置设备
19,900.00 万元,安装工程 2,100.00 万元。不足部分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及自
筹资金投入
  (6)项目建设期:预计为 1 年(具体项目建成时间视项目进度而定)
 2、投资计划
       新项目建设投资:47719.04 万元 ,由建设项目的工程费用、工程建设
其他费用、工程预备费构成。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1                建筑工程费              40,969.70
         1.1               设备购置费              19,959.83
         1.2               建筑工程费              16,689.64
         1.3               安装工程费               4,320.23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359.46
            3                     工程预备费                       1,389.88
                        合计                                      47,719.04

注:公告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未来市场需求巨大,项目发展前景广阔
       (1)负极材料的重要定位
     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一
系列政策出台的背景下,新能源行业保持高速发展。目前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
行业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我国已提出了电动车发展方向、主要任务、战
略目标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正面临巨大的历史机遇;而
锂离子电池中不可缺失的负极材料,同样拥有光明的前景。负极材料作为新能
源汽车动力电池的核心材料之一,对新能源汽车的最终性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
用。
     (2)负极材料未来发展方向
     根据《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品属于新
能源及节能技术之列,同时国务院发布了一系列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相关
政策,有利于电池应用领域的市场发展,进而带动锂电池负极材料市场的快速
发展。 理想的锂离子电池应该具备低电位、结构稳定、电位变化幅度小、锂离
子脱嵌可逆性好、导电性能好、界面稳定性好及界面交流阻抗低等性能,以满
足锂离子电池具有更高的能量密度及充放电功能。未来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将
向着高容量、高能量密度、高倍率性能、高循环性能等方面发展。
     (3)负极材料未来需求巨大
     全球锂电池行业受益汽车电动化发展迅猛,带动锂电负极材料需求高速增
长,市场空间巨大。目前国内锂电负极行业格局集中,龙头企业兼具技术与成
本优势,具备全球竞争力,有望加速全球替代。
       由此可见,在“双碳”目标驱动下,大力发展新能源车成为行业共识,车
路协同成战略方向,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在进入市场和政策双驱动的发展新阶
段,这必将激发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
     公司为顺应汽车市场的技术发展趋势,公司面对巨大的市场需求,建设年
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加速布局负极材料,在产能、技术上
持续跟进,以期在激烈的市场争夺战中抢占先机,项目发展前景广阔。
     2、技术和人才优势
     公司已聘用了行业一流的技术专家团队,技术总工程师是炭素行业资深专家,
具有30余年的研发经验,在炭素工艺、石油焦针状焦工艺、石墨坩埚工艺以及石
墨负极材料、硅碳负极材料等方面具有深厚的技术积淀,同时组建了集炭素、化
工、新能源、新材料等各专业研发团队,为公司的技术领先战略奠定基础。
    3、绿电、能耗和减排优势
   新建项目落位于吉林省白城市,白城市是吉林省建设“陆上风光三峡”战略
的重要落地区域,推进建设国家级新能源生产基地,白城区域拥有丰富的风光发
电资源,公司计划充分利用属地绿电资源,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科
学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绿电在成本上,对比煤电有较大的价格优势,对公司产品的成本改善具有明
显优势,目前虽然石墨化产能仍处于供不应求阶段,但随着产能的不断扩大和释
放,市场进入充分竞争阶段,低成本主要的竞争优势,因此绿电的低成本是项目
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同时绿电属于零碳排放,符合国家双碳战略布局。

(三)项目的效益分析
    经测算,项目达产年营业收入 154,867.3 万元,达产年净利润 14,405.5
万元, 所得税后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 26.9%,所得税后全部投资回收期 5.0
年(含 1 年建设期),年利税额 24,553.7 万元,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说明:该经济效益分析为公司结合目前市场现状和未来发展预期而作出的
测算,不构成对公司未来业绩的承诺。
(四)项目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1、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
    投资风险主要表现工程量估计不足、设备材料价格上升过快、设备选型与
数据、土地征用和拆迁安置费、人工、材料价格、机械使用费及取费标准等计
算指标发生变化或出现失误;由于外部计划不周或外部条件等因素导致工期拖
延等造成的项目投资发生的变化,项目的最终经济效益也将随之发生变化。
    (2)直接材料供应风险
    本项目直接材料在生产成本中的占比均超过 76%,因此直接材料供应对项
目生产的稳定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3)用电供应风险
    本项目用电成本在生产成本中的占比超过了15%,占比数据较高,因此外部
电力供应对项目生产的稳定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碳达峰”、“碳中和”
大背景下,未来电力价格将有进一步上涨趋势。
    (4)外部条件风险
    本项目拟建地外部建设条件良好,符合企业可持续发展、地方经济和社会
未来长期发展规划的要求。
   (5)产品市场风险
   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竞争对手的竞争策略调整,项目产品销路不畅,产
品价格低迷,营业收入达不到预期的目标,将给项目的预期收益带来损失。即
当产品销售价格发生变化时,项目的年收益将发生变化,项目的经济效益将随
之发生变化。产品市场风险对项目收益影响较为重大,应时刻关注。
   (6)其他风险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可能遇到一些其它风险,例如融资风险、运输等风险。
       2、应对措施
   (1)应对主要原材料、动力、产品市场风险。制定有效的营销策略,建立
销售供应网络,利用长单和现货相结合方式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抓
住市场机遇,尽快收回投资。
   (2)应对直接材料供应风险。多与直接材料货商建立联系与沟通,在确保
供应商供货质量、供货价格的同时多方洽谈,确保项目主要材料的供应。
   (3)应对用电供应风险。与供电部门达成长期协议,避免临时停电、周期
断电、波峰少供电等情况的发生,保持企业用电稳定、持续生产。
   (4)提前对项目拟建地及周边地区进行社会调研,了解当地政府政策情况
等。
   (5)对影响投资、质量、工期和效益等有关数据,如价格、利率等风险因
素,在编制投资估算、制定建设投资计划和分析经济效益时,应留有充分的余
地,谨慎决策。
   (6)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投资增加风险,可通过进一步加强公司项目
部的建设与管理,有效控制或降低此类风险。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公司战略规
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紧跟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主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持续优化核心财务指标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利益,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是公
司结合当前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战略规划做出的调整,符合公
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战略,是公司根据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用途变更是公司致力于新能源产业,积
极布局锂离子电池产业,是站在时代的高度,用战略的眼光迎难而上开发新型
负极材料及配套技术,积极发展具有优势的产品领域,科学合理调整自己的原
料结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保持企业的先进性的举措,是企业做大做强的
有力保障;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有利于公司更加合理、有效的使用募集
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提交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
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符合《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
机构将持续关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
相关决策程序,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不存
在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5、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有关部门的批文。
特此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