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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致远新能: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2-036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新能”或“本公司”或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
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经测试,公司各项减值准备 2022 年上半年度合计拟计提 462.5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
对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
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了部分资
产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各项减值准备上半年度合计计提 462.55 万元,其中
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233.60 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98.02 万元,存
货跌价准备计提 130.93 万元。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及计提办法
  1、应收账款。公司本半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33.60 万元,计提其他
应收款坏账准备 98.02 万元。计提原则如下: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
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以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以发生违约
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计提相关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2、存货。公司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30.93 万元,计提依据如下:期末
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
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
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
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 2022 年半年度利润总额 462.55 万元。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
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终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
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
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
值准备的计提。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
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
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
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