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新能: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1-01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2-048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李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远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自然人张一弛先生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长春致远汽车
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汽车电子”)的 24%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
720 万元,尚未实缴),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0 元 ,相应的实缴出资义务依法由张
一弛先生承担。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致远汽车电子 51%的股权,致远汽车电子仍
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仍在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
公司本次董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张远
先生、张一弛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转让
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