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新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彦明)2023-04-26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王彦明
各位董事、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 年度,本人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制度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2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4 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
上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
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具体事项详见下表: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汇总表
披露日期 事项内容 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
2022 年 1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
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
月 10 日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前认可意见
1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
2022 年 4
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
月 26 日
可意见 需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
2022 年 11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
月1日
事前认可意见 回避表决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
2022 年 12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
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
月 30 日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前认可意见
2、发表独立意见的具体事项详见下表: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汇总表
披露日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独立意见
期
2022 年 第一届董事会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1 月 10 第二十五次会 同意
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日 议
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第二十六次会 同意
3月7日 议案》的独立意见
议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2022 年 第一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4 月 26 第二十七次会 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议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2022 年 第一届董事会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8 月 26 第二十八次会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同意
日 议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第一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
11 月 1 同意
第三十次会议 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日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2 年 第一届董事会 的独立意见
11 月 9 第三十一次会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 同意
日 议 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11 月 24 同意
第一次会议 案》的独立意见
日
2022 年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12 月 30 同意
第二次会议 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日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
的汇报;凡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
行认真审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分析公
3
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并积极献计献策;时刻关注外部行
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
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开展信息披露工
作。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公正、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本人不断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
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
况、审计部工作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
情况以及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专门委员会意见。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议事规则》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以及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
酬与考核委员的职能。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等事项进行审查
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提名委员的职能。
六、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4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督促公司认真执行,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
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其他工作情况
1、2022 年任职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2022 年任职期内,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2022 年任职期内,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经自查,本人仍符合独立性规定,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声明与承诺事项未
发生变化。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3 年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
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
康发展建言献策,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王彦明
2023 年 4 月 2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