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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致远新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査意见2023-04-26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査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长春
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0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3,333.3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人民币 24.90 元。截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830,001,66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52,649,960.38 元,募集资金净额 777,351,699.62 元。

    截止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21]00024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660,424,896.31 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40,073,050.65 元;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520,351,845.66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64,861,761.20 元。截


                                      1
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16,926,803.31 元(不含利息收
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830,001,660.00
减:发行费用                                                   52,649,960.38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660,424,896.31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2,638,575.87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9,565,379.18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
22,638,575.87 元,系利息、银行手续费累计形成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0 年第一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和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广场支行、兴业银行长春湖西路支行、吉林银行长春
卫星支行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经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中的“年产 8 万台液
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予
以变更,投入到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

                                           2
  “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公司、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与吉林银行长春卫星支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不存在重大差异,
  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内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募集资金专户用途
中国建设银行股
                 220501340100092
份有限公司长春                      43,507,900.00      44,296,769.47     营销网络建设
                      88888
  人民广场支行
兴业银行长春湖   581110100100061
                                   150,000,000.00           4,165.19     补充流动资金
    西路支行           169
                                                                       年产 8 万台液化天
吉林银行长春卫   010601100001613                                       然气(LNG)供气系
                                   594,371,032.36      95,224,305.89
    星支行              1                                              统模块总成智能制
                                                                       造基地及研发中心
                                                                       年产 5 万吨锂离子
吉林银行长春卫   010601100001899
                                                  -        40,138.63   电池负极材料石墨
    星支行              6
                                                                             化项目
    合计                           787,878,932.36     139,565,379.18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6,486.18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66,042.49 万元,具体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
  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之“研发中心”的建筑工程费和“营销网络建
  设项目”变更为“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本次变更的新项目
  实施地点不变。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3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年
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中的“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变更为“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本次变更的新项目实施地点为吉林省大
安市。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4,007.31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
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4
    (一)“研发中心”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调整至“压缩氢气铝内胆碳
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
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
之“研发中心”的建筑工程费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变
更为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2 年 3 月 7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0 万元,具体详
见本报告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
调整至“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
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
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中的“年产 8 万台
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予以变更,投入到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
“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实施地点为吉林省大安市。

    公 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将上 述变更的具体内 容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22,000.00 万元,
具体详见本报告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5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査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实地走访项目实施地,审阅资料抽查凭证以及沟通交流等多种
形式,对致远新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査方式主要包括:实地查看募投项目实施情况,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
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致远新能关于募集资金情况的相关公告,中介机构相
关报告,及与致远新能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査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致远新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6
(以下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査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谌   龙               李利刚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7,735.1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486.1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1,875.8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1,875.8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042.4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1.01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的效益
                                 部分变更)                                             (2)           (3)=(2)/(1)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
                                      是      48,521.84     26,521.84       1,977.57      26,222.72     98.87        2023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
2.研发中心                            是       9,862.54      4,337.44       2,427.71       2,819.76     65.01        2023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3.营销网络建设                        是       4,350.79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4.补充流动资金                        否      15,000.00     15,000.00         80.89       15,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5.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
                                      是              -      9,875.89               -             -              -   2024 年 1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气瓶项目
6.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
                                      是              -     22,000.00      22,000.00      22,000.00     100.00       2023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料石墨化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7,735.17     77,735.17      26,486.18      66,042.49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77,735.17     77,735.17      26,486.18      66,042.4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8
                               1、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
                               由于受俄乌冲突、宏观经济下行、极端高温天气以及各国碳减排政策实施等因素影响,全球能源供应持续紧张,天然气价格持续高位波动,
                               LNG 重卡的燃料经济性优势消失;同时,由于受到产业政策变化影响,造成 LNG 重卡短期需求下降。鉴于“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石墨化项目”建成投产后见效更快、综合优势更高,为集中资源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用新项目置换原“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
                               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中的‘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涉及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金额为 22,000 万元,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调整后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原募投项目建设使用。原规划的“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将另行
                               安排后期建设,不足部分所需资金改为公司自筹。
                               2、研发中心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采取了较为稳妥、谨慎的投资建设策略,对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的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在原有研发方向和研
说明
                               发内容的不变基础上,仅是调整了研发中心的办公场地,由原来单独新建研发中心大楼改为利用长春致博已经建成的办公楼作为研发中心的
                               办公场地,整合公司资源,提高资产利用率。因此,公司将原计划投资 5,525.10 万元的“研发中心”的建筑工程费调整至新项目“压缩氢气铝内
                               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投资额度,从而更好地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营销网络建设
                               因公司调整营销战略,公司采取了与各地汽车服务站签订 LNG 气瓶售后服务协议,只检测和更换气瓶,不需要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投入,维
                               修服务快速便捷,并且终端客户更希望及时更换气瓶,及时运营;同时,因工艺技术成熟和严格的质量控制,近年来公司因 LNG 气瓶真空度
                               而收到的不良质量投诉下降了约 80%,气瓶真空度返修售后服务的需求并不大。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
                               配置,因此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将原计划投资 4,350.79 万元的“营销网络建设”的建筑工程费调整至新项目“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
                               缠绕气瓶项目”投资额度。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公司无超募资金。
展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后的新项目“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实施地点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
情况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后的新项目“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实施地
                               点为吉林省大安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公司 2022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投入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4,007.31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
换情况
                               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公司 2022 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未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未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额及原因



                                                                              9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公司 2022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题或其他情况
   注:上述表格中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10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实际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是否发
                                                                  投入金额                                                           效益       预计效益
                                                资金总额(1)                      (2)              (3)=(2)/(1)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
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
                        (LNG)供气系统模块        22,000.00       22,000.00          22,000.00     100.00        2023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
                        总成智能制造项目
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    研发中心
                                                    9,875.89                                                      2024 年 1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全缠绕气瓶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合计                       -               31,875.89       22,000.00          22,000.00        -               -              -            -            -
                                                                1、“研发中心”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调整至“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
                                                                (1)变更原因:公司在实施原募投项目过程中,为更好地整合资源,提高资产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因此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拟实施新项目“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
                                                                目”,项目总投资 9,875.89 万元,本项目建设是公司成为中国新能源装备行业龙头企业发展战略的需要,将进一
                                                                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开发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有竞争力的产品,密切关注新能源汽车最新的研究成果和
                                                                发展动向,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技术、产品、客户、品牌和管理资源优势,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产品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决策程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将上述变更的具体内容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调整至“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石墨化项目”




                                                                                 11
                                                         (1)变更原因: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一系列政策出台的背景下,
                                                         新能源行业保持高速发展。目前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行业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我国已提出了电动车发展
                                                         方向、主要任务、战略目标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正面临巨大的历史机遇;而锂离子电池
                                                         中不可缺失的负极材料,同样拥有不可估量的光明前景。负极材料作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核心材料之一,
                                                         对新能源汽车的最终性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站在时代的高度,用战略的眼光迎难而上开发新型负极材
                                                         料及配套技术,积极发展具有优势的产品领域,科学合理调整自己的原料结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保持企
                                                         业的先进性,是企业做大做强的有力保障。鉴于“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建成投产后见效
                                                         更快、综合优势更高,为集中资源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用新项目置换原“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
                                                         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中的‘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
                                                         部分募集资金,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金额为 22,000 万元,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决策程序: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中的“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
                                                         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投入到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昊安新能
                                                         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
                                                         (3)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将上述变更的具体内容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