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 二〇二一年四月 3-1-3-1 保荐机构声明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或“太平洋 证券”)作为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津荣 天宇”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就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首发”)出具本上 市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保荐书 内容与格式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规定,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上市保 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除非特别注明,本上市保荐书所使用的简称和术语与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一致。 3-1-3-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ianjin Jinrong Tianyu Precision Machinery Inc. 注册资本 5,540.32万元 法定代表人 孙兴文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4年6月9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5年12月1日 公司住所 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四路3号 邮政编码 300384 电话号码 022-83750361 传真号码 022-2753165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tjjinrong.com 电子邮箱 jrty@tjjinrong.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 云志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电话 022-83750361 (二)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专业从事精密金属模具及相关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 高新技术企业,以精益化、柔性化和规模化生产为目标,为电气及汽车领域全球 高端客户提供贴合需求的低成本、高品质产品和服务。 (三)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 1、核心技术 经过多年的研发与创新,公司积累并形成了精密模具开发、精密冲压、精密 钣金、铝合金超低速压铸、自动化焊接及自动化组装等领域的核心技术,并以此 为基础对标国际化,与全球行业领先的高端客户开展同步产品技术研发和样品试 作,持续加大核心技术积累及拓展,保证公司技术水平的持续领先,并通过了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 (1)电气领域的核心技术 ①精密电触头模具开发技术 3-1-3-3 电触头产品是断路保护器中关键部件,公司研发的精密电触头模具开发技术 在顺送模具中采用多工步预冲、小间隙精密冲裁结构,是生产电触头最经济、 技术概述 最高效、质量最稳定的技术。公司根据断路保护器分段电流大小,开发出加 工材料为铜合金,厚度在 2mm-9.50mm 之间带材及异形带材动触头系列产 品,冲裁后的断面光亮带及垂直度满足焊接银触点要求,零件精度高 达到效果 批量生产,技术成熟,广泛应用于低压配电和工业自动化精密设备 技术来源 自主研发 创新方式 原始创新 相关专利 电触头模具制作方法 对应的主要 低压电气领域动触头系列产品 产品 主要负责人 戚志华 ②静触头复杂弯曲成形工业化解决方案 在低压电气设备中,静触头产品形状复杂,位置精度要求高,且需求批量大, 公司研发的静触头多维面冲压技术在顺送模具结构中采用斜滑块结构、杠杆 技术概述 结构及旋转式弯曲冲头结构,可实现在顺送模中复杂弯曲成型及调整,模具 精度高,生产效率高,质量稳定 达到效果 批量生产,技术成熟,广泛应用于低压配电和工业自动化精密设备 技术来源 自主研发 创新方式 原始创新 相关专利 顺送模具弯曲整形工序杠杆机构;顺送模具旋转式弯曲冲头机构 对应的主要 低压电气领域静触头、支架系列产品 产品 主要负责人 戚志华 ③精密顺送模内技术 开发模内技术,解决单纯冲压件后序再加工问题,效率高,成本低。公司在 顺送模具中开发了模内叠铆技术、模内铆接助焊片技术、模内攻丝技术、模 技术概述 内铆轴技术,模内铆接银触点技术;同时在模内组装加工过程中,通过模内 安装真空检测机构、距离传感器检测等数字化自动化的设置,发现异常后自 动停机,减少了后序加工及组装工序,极大的降低了人工成本 达到效果 技术成熟,大批量生产,广泛应用于低压和工业自动化精密设备 技术来源 自主研发 创新方式 原始创新 相关专利或 模内超薄助焊片冲铆结构;“断路保护器定位板模内自动铆轴级进模”获模 奖项 具行业 2016-2018 年度“精模奖”一等奖 对应的主要 工业自动化和低压电气领域支撑架系列产品 产品 主要负责人 秦万覃、刘平 ④动静触头自动化焊接技术 技术概述 公司研发的冲压件和银点焊接、两种以上冲压件铆接、组装自动化技术,是 3-1-3-4 制造断路器部品最高效、质量最稳定的技术之一,自动化生产过程中安装有 距离传感器及影像识别系统,确保自动化生产的零件合格,生产效率高,成 本低 达到效果 技术成熟,批量生产,广泛应用于低压配电和工业自动化精密设备中 技术来源 自主研发 创新方式 原始创新 相关专利 静触头自动焊接机 对应的主要 低压电气领域动静触头银点焊接系列产品 产品 主要负责人 孙兴文、刘平 ⑤能源设备气体保护箱防渗漏焊接技术 公司在低碳钢焊接技术上研发不锈钢 MIG 惰性气体焊接技术,运用于能源 管理设备中压环网控制柜 SF6 绝缘密闭气箱 Robot 工业自动化焊接过程中, 技术概述 低飞溅、多弯曲焊道一次性成型,有效保证气箱产品 PT 密闭检测 0PPM, 是当前气箱焊接高效、质量稳定的工艺技术之一 达到效果 技术成熟,批量生产,应用于中压配电能源管理系统 技术来源 自主研发 创新方式 原始创新 对应的主要 中压配电及能源设备领域气箱、控制柜系列产品 产品 主要负责人 郭井山 (2)汽车领域的核心技术 ①引擎减震支架冲压焊接技术 公司研发的大型深拉伸顺送模冲压、空间曲面冲压成形、焊接间隙匹配及焊 技术概述 接预变形、焊接夹具制造、Robot 自动焊接等技术,可实现精度及强度要求 极高的引擎减震支架制造 技术成熟,实现大批量生产,广泛应用于丰田、本田、日产、马自达的主力 达到效果 车型,并出口至欧洲、巴西及墨西哥等地 技术来源 自主研发 创新方式 原始创新 汽车卷圆部件成型方法;一种单冲成型模具;一种矩形管状工件的拉拔夹具; 相关专利 一种焊接强度检测机构 对应的主要 汽车引擎减震系统 产品 主要负责人 秦万覃 ②减震深拉伸技术 深拉伸桶形件是减震支架类的重要部件,公司开发的深拉伸技术通过 CAE 技术概述 分析,确定拉伸精度和强度,采用多工位顺送模具或多工位转移模一次冲压 完成,精度及强度高,冲压效率高,成本低 达到效果 质量稳定,效率提升,大批量使用在减震支架上 3-1-3-5 技术来源 自主研发 创新方式 原始创新 相关专利 汽车减震器零件拉深顺送模具;一种具有台阶结构的拉伸产品 对应的主要 汽车引擎、车身、悬架减震系统 产品 主要负责人 闫学伟 ③前悬减震冲压焊接技术 公司开发的前悬减震器夹箍凸点焊接技术,可根据不同材质、板厚及强度设 技术概述 计凸点尺寸,半自动焊装夹具,使得减震器、夹箍产品焊接尺寸精、焊点强 度高于同类产品 达到效果 技术成熟,实现批量生产,主要应用于上汽通用、现代起亚等主力车型 技术来源 自主研发 创新方式 原始创新 汽车减震器盖自动焊接机;一种用于焊接设备的电极;一种应用于冲压模具 相关专利 的折弯压筋结构;一种厚度加强型冲裁冲头 对应的主要 汽车悬架减震系统 产品 主要负责人 郭井山 ④安全带支架变薄翻边技术 安全带支架对强度和精度要求很高,公司使用 S550MC 高强度钢板制造此 部件,并采用多工位顺送模,融合多次变薄翻边技术和整形工步,不仅确 保了翻边不开裂,而且部件不同部位 8 个变薄翻边孔的位置度达到φ 技术概述 0.08mm、8 个翻边高度差<0.1mm、内外孔径精度达到 0.05mm,同时翻边 凸模使用硬质合金加表面处理及专用的冷却润滑系统,确保翻边孔精度及 模具寿命 产品质量稳定、生产效率高,模具寿命高,广泛应用于本田、大众及现代 达到效果 的主力车型 技术来源 自主研发 创新方式 原始创新 一种用于高强度厚度板材的翻边冲压方法;圆孔毛刺处理的模具结构;一 相关专利 种翻边冲压模具;一种应用于级进模具的折弯调整结构 对应的主要 被动安全系统 产品 主要负责人 秦万覃 ⑤安全带自动铆接技术 公司在生产高强度框架、支架、地板连接件等零部品的过程中开发了柔性框 架铆接设备,该设备具有可适应不同厂家和型号的框架铆接,降低设备成本 技术概述 的同时还可一人多机,提高生产效率;同时改进了安全带支架半自动铆接机, 自动上铆钉与铆接一次完成,操作安全、工效高 达到效果 安全带自动铆接技术成熟,生产效率高,产品竞争力强; 3-1-3-6 技术来源 自主研发 创新方式 原始创新 相关专利 一种汽车安全带支架柔性铆接设备;汽车安全带支架半自动铆接机 对应的主要 被动安全系统 产品 主要负责人 刘平 ⑥汽车安全核心部品激光自动化焊接技术 球轮部品是汽车预紧型安全带关键部件,本技术融合了精密自动冲压技术、 精密冷锻成形技术、激光焊接技术和多分站自动检测技术,保证 13 个球仓 技术概述 中心位置一致,球仓轮廓度达到 0.08mm,激光焊接后位置度达到φ0.1mm。 产品从尺寸精度、焊接质量、不良品率均优于进口产品水平 达到效果 国际先进水平,质量优、成本低,大批量生产 技术来源 自主研发 创新方式 原始创新 相关专利 出于技术保密原因,未申请与之相关专利 对应的主要 被动安全系统 产品 主要负责人 郭井山 ⑦高强钢板成形技术 高强度钢板的应用为汽车在保证强度和安全性能前提下实现轻量化创造了 条件,公司研发抗拉强度为 780/980/1180MPa 的超高强材料成形技术,融合 技术概述 了冲裁技术、拉伸技术、模具表面处理技术和回弹补偿技术,有效克服了冷 冲压过程中成形难、易开裂、回弹大、模具寿命低等难题 技术成熟,达到低成本、高寿命的效果,且大批量生产,广泛应用于汽车座 达到效果 椅骨架、汽车底盘等高强度产品 技术来源 自主研发 创新方式 原始创新 一种用于高强度钢板的冲裁冲头;一种防止回弹的折弯结构;一种防止滑移 相关专利 的折弯结构;一种应用于级进模具的调平结构 对应的主要 汽车座椅骨架、汽车底盘系统 产品 主要负责人 吴海利 ⑧铝合金超低速压铸技术 随着新能源、轻量化汽车的普及,公司开发超低速铝压铸成型技术:创新的 模具结构和浇铸系统,超低速层流压铸工艺,高压力极冷凝固,产品内质无 技术概述 气泡,增强产品质量致密性,美化外观整体轮廓;选配材料,使产品达到 T6 热处理状态,实现高力学性能,解决普通压铸难以达到的铝产品内部高 质量水平 达到效果 具有低成本、高寿命、可广泛应用于汽车发动机减震支架产品 技术来源 自主研发 3-1-3-7 创新方式 原始创新 对应的主要 汽车减震支架、空调压缩机支架 产品 主要负责人 赵红 (3)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来自核心技术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98,953.85 87,438.18 86,307.37 核心技术产品销售收入 86,886.04 78,222.48 77,999.62 核心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87.80% 89.46% 90.37% 2、研发水平 公司自设立以来,凭借核心管理与技术团队多年的产业经验,构建了一套行 业领先的集模具研发、产品开发、实验检测以及协同客户进行 QVE 或 VA/VE 改 进的技术研发体系,拥有较强的重大技术项目突破能力、深厚的技术储备和良好 的企业创新文化。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之日,公司已获得发明专利 15 项,实 用新型专利 103 项,并有多项申请中专利。 公司目前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包括,(1)电气领域:①灭弧室模内冲铆一体 自动化技术;②新能源控制柜电力操作机构项目;③新能源气箱 CMT 低温焊接 技术;④不锈钢厚板拉深技术等。(2)汽车领域:①汽车底盘高强度钢板多曲面 成型技术项目;②安全带卡扣无痕翻边技术项目;③铝压铸工业自动化系统项目; ④安全气囊厚镀锌钢板焊接技术;⑤汽车空调系统铝合金精密冲压成形技术;⑥ 车用下轴承支架冲压替代冷锻技术项目等。 报告期内,公司以各研发项目作为研发费用的归集对象,各研发项目费用构 成主要包括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与摊销等。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研发费用 3,500.43 2,938.90 2,570.08 营业收入 98,953.85 87,438.18 86,307.37 占比 3.54% 3.36% 2.98% 3-1-3-8 (四)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总额(万元) 78,768.86 69,167.14 62,739.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45,662.76 41,480.60 37,517.5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8.09 35.43 35.03 营业收入(万元) 98,953.85 87,438.18 86,307.37 净利润(万元) 6,456.58 5,539.88 4,526.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6,237.44 5,325.90 4,335.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5,355.97 4,889.62 4,298.26 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1.13 0.96 0.76 稀释每股收益(元) 1.13 0.96 0.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25 13.25 11.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8,358.98 3,449.36 3,660.41 现金分红(万元) 1,662.10 1,662.10 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54 3.36 2.98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创新风险 (1)技术创新失败的风险 公司通过长期的技术发展和技术储备,建立了涵盖产品设计、核心工艺、精 密模具开发和制造、产品精密加工和技术检测全流程的技术体系。目前,公司已 形成精密模具开发、精密冲压、精密钣金、铝合金超低速压铸、自动化焊接及自 动化组装六大核心技术,公司自主创新能力较强,技术研发水平位于行业前列。 随着精密金属制造行业竞争加剧及下游电气产业和汽车产业的不断发展,电气精 密部品和汽车精密部品的性能指标、复杂程度及精细化程度不断提升,客户对产 品的质量和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需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工艺改进,提高 精密制造能力,才能持续满足市场竞争发展的要求。未来如果公司不能继续保持 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及时响应市场和客户对先进技术和创新产品的需求,将对 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2)业务模式创新失败的风险 公司以精密模具研发平台为支撑,以“技术引领”和“服务导向”驱动研发 创新及产品升级,深度融合全球战略客户的业务模式具有创新性及可持续性。公 3-1-3-9 司的技术研发以客户需求及市场趋势为导向,协同客户持续推进 QVE,对模具 和产品性能、制造流程、工艺技术等不断进行改进,不断增强与战略客户的粘性; 为服务战略客户的全球化分工布局,公司将跟随客户逐步构建起覆盖全球的网络 工厂体系。未来,假如公司不能持续保持与客户的深度融合,及时响应客户构建 覆盖全球网络工厂布局的需求,将对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产生影响。 2、技术风险 (1)下游行业的关键技术或技术路线发生重大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主要服务于电气行业、汽车行业的精密冲压部品,下 游行业的关键技术或技术路线存在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当前,电气行业面向 绿色环保、新基建等方向发展,汽车行业逐步往新能源、轻量化等方向发展,若 下游行业受技术进步、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其关键技术或技术路线可能发生重 大变化,有可能改变现有的供需关系,从而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经过长期发展,在电气精密部品和汽车精密部品制造方面积累了较强的 竞争优势,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业务的稳定性和发展的 持续性。公司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经验丰富,拥有较强的专业能 力,为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业内企业对优秀人才的争夺日益激烈,且随着公司业务的开展和未来募投项目的 稳步实施,公司对各类高素质人才的需求还将继续增加。如果关键技术研发人员 流失或者不能及时补充所需人才,公司的业务发展将受到不利影响。 3、经营风险 (1)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主要从事电气及汽车领域的精密金属部品设计、研发、 生产与销售,主要客户为施耐德、东海橡塑、均胜-高田、电装等世界知名企业, 客户相对集中。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76.65%、74.71%和 73.13%,占比较高。虽然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了 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产 品结构调整导致需求减少,或其他竞争对手出现导致公司主要客户群体出现不利 于公司的变化,公司的经营业绩将面临不利影响。 3-1-3-10 报告期内,公司与施耐德及东海橡塑的合作持续深入,双方合作产品型号较 多且持续增加,对二者合计销售占比超过 50%。公司与东海橡塑的实控方住友理 工合资设立企业并开展业务的合作模式,使得公司与东海橡塑形成长期战略合作 关系,东海橡塑给予公司的汽车新品种类及模具持续增加;施耐德在给予公司新 品及模具的同时亦转移部分其他供应商的模具及订单至公司,公司订单充足,未 来双方终止合作的可能性较低。尽管如此,公司围绕施耐德、东海橡塑、均胜- 高田、电装等全球行业领先的高端客户开展业务,对主要客户存在一定程度的依 赖,客观上仍然不能完全排除施耐德、东海橡塑与公司终止合作的风险,一旦终 止合作的情形发生,短期内公司将面临订单减少进而导致收入和利润水平下滑的 风险。 同时,为拓展海外市场和响应核心客户全球化布局的战略,公司通过设立海 外工厂深度融入核心客户全球供应链体系,开拓东南亚及印度市场。若主要客户 的市场发生重大不利波动与变化,将造成境外子公司的销售不能达到预期目标, 存在投资损失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和铜材等,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公司主营业 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65.67%、65.91%和 66.68%,占比较高。目前,公司与主要 客户、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和合理的成本转移机制,但无法完全消 除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如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大幅波动,且公司未能及 时将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的影响在下游市场进行消化,将会对公司的采购生产计 划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发行人下游的电气和汽车市场发展不确定性造成对业绩影响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电气及汽车领域的精密金属部品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公 司的电力电气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市场容量大,生产企业相对较多。公司凭借技 术创新、质量控制等优势,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一方面随着国际产业转移的进一 步深化,行业技术的快速发展,全球分工体系和市场竞争格局可能发生变化;另 一方面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下游相关行业市场景气度可能存在波动,可能 使得部分客户减少向公司采购,导致公司面临订单减少的情形。若公司不能准确 判断产业发展方向,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将可能失去现有的高端客户资源和 市场地位,公司将面临市场份额及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此外,2019 年发行人 3-1-3-11 汽车精密部品销售收入小幅下降,未来伴随汽车产业的周期性波动、行业竞争格 局的变化、原材料价格的波动等各项因素带来的影响,发行人汽车部品销售收入 可能面临下滑的风险。 公司的汽车精密部品主要包括减震部品、安全部品、空调及座椅部品、轻量 化部品,主要客户包括东海橡塑、电装、丰田纺织、丰田合成及采埃孚-天合等 全球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百强企业,最终产品广泛应用于丰田、本田、日产、大众、 通用等知名汽车品牌。目前汽车市场高速增长时代结束进入调整期,从 2018 年 开始出现首次负增长,在国内市场消费需求不足、国六标准切换带来的压力、新 能源补贴大幅下降等因素的影响下,汽车销量短期承压,市场总体回升的幅度有 限。若未来经济增速持续放缓,汽车消费继续萎缩,汽车产销量可能进一步下滑, 对整车生产厂商及零部件供应商造成不利影响。虽然公司客户有着较强的市场竞 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但如果其经营状况持续受到汽车工业市场消费需求下滑的 不利影响,将可能造成公司订单减少、存货积压等状况,对公司汽车精密部品的 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2020 年 1 月,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及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春节假期延 期复工,生产经营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原材料采购、产品的生产和交付相比 正常进度均有所延后,公司于 2020 年 2 月开始陆续复工复产,短期经营业绩受 到一定影响。2020 年 3 月以来,国内疫情得到较为有效的控制,但国外疫情蔓 延,我国境外输入性病例有所增加,若国内及国外疫情出现进一步反复或加剧, 可能对公司及海外子公司采购、生产和销售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进而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产品销售影响 公司主要客户为施耐德、东海橡塑、均胜-高田、电装等世界知名企业,公 司与主要客户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往美国和墨西哥 等北美区域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287.22 万元、1,901.20 万元和 1,982.81 万元,占 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49%、2.17%和 2.00%,占比相对较低。目前中美 贸易摩擦对公司产品销售未产生明显影响。但若中美贸易摩擦升级或长期存在, 将可能影响公司在北美区域业务的进一步拓展,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4、内控风险 3-1-3-12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孙兴文、闫学伟、云志及韩凤芝,其合计持有公司本次发 行前 76.95%的股份。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力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 经营决策、利润分配、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 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2)多基地运营、业务规模增长引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已在国内建立了多个生产基地,并逐步设立了国外生产基地以完善区位 布局。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稳步增长。随着公司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展、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逐步建成投产,公司在各个生产基地的销售规模将继续较快增长, 产品种类及型号亦将不断丰富,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难度也将同步增加,需要公 司在市场开拓、产品研发、质量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诸多方面进行调整 完善,对公司多基地、各部门的工作协调性、连续性、严密性提出更高的要求。 如果公司管理层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多基地运营、业务规模增长的 扩张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体系不能及时跟随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公司 将面临规模迅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规模较大、集中度较高导致逾期或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4,284.40 万元、18,580.66 万 元和 20,369.6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4.18%、39.38%和 38.94%。报 告期各期末,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分别为 11,911.25 万元、15,493.35 万 元和 18,060.80 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78.24%、78.85%和 83.92%。报告期内,公司 95%以上应收账款的账龄在 1 年以内,且主要应收账 款对应客户均为各自领域的全球领先企业,拥有较好的信誉和资金能力,信用状 况良好。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与主要客户合作的不断加深,对公 司资金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公司存在客户信用状况或外部经济环境发生变化, 导致应收账款逾期甚至不能收回,进而增加公司资金成本、影响资金周转、拖累 经营业绩的风险。 (2)存货规模较大且增长较快导致的积压或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6,970.50 万元、20,228.11 万元和 22,305.1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0.60%、42.87%和 42.64%。虽然公司 3-1-3-13 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采购生产模式,根据客户需求来采购原材料、 组织生产,但如果市场需求环境发生变化、市场竞争加剧或是公司不能有效拓宽 销售渠道、优化库存管理、合理控制存货规模,可能导致产品滞销、存货积压, 存货跌价风险提高,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不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导致 税负成本增加的风险 公司于 2020 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 28 条第 2 款的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 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津荣天宇适用 15%的企业所得 税税率。如果未来国家税收政策变化或公司不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将 导致公司税负成本增加,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法律风险 (1)知识产权被侵害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已获得发明专利 15 项,实用新 型专利 103 项,并有多项申请中专利。公司通过申请专利对自主知识产权进行保 护,该等知识产权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仍存在关键技术被竞争对手 通过模仿或窃取等方式侵犯的风险。如果公司遭受较大规模的知识产权侵权而未 能采取及时有效的保护措施,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部分租赁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之日,公司存在部分租赁房产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情 形,总建筑面积约 19,520.48 平方米,占公司自有及租赁生产经营场所总面积约 80,927.48 平方米的比例为 24.12%,前述部分房产存在可能被有关行政部门行政 处罚或强制拆除的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前述租赁 房产被处罚的责任承担主体为出租方,发行人作为承租方不会因此而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发行人及相关子公司在前述租赁房产项下涉及的业务活动对场所并无特 殊要求、易于搬迁,发行人及相关子公司可以通过租赁其他场所来满足经营需要, 搬迁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较小,整体搬迁成本较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兴文、闫学伟、云志及韩凤芝承诺,公司及其 子公司如因承租的房产未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手续而受到任何处罚或因上述房屋 租赁原因导致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需要提前迁址,或受到任何处 3-1-3-14 罚或被追究责任的情形,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其向发行人足额补 偿。 7、发行失败风险 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时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公司将 中止发行。因此,并不能完全排除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因认购不足而导致发行失败 的风险。 8、其他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①项目进程和前景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向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为实施募投项目进行了深入的可行性分析,在 厂房建设规划、人员配备、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管理制度等方面做了充分的前期 准备,为募投项目的如期实施奠定了相对坚实的基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 公司主要产品的年生产能力都将得到较大提升。 但由于产能的增加对公司销售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且项目有 2 年建设期和 3 年达产期,客观上存在销售市场开拓、未来行业技术、市场环境、国家政策发 生重大变化或者其他不可抗力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导致项目的实施进度或者项 目投资收益无法达到测算目标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 ②新增折旧和摊销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机器设备、软件等将大幅增加。由于募投项 目从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在募投项目达产前的一定期间内,公 司有可能面临因折旧摊销费用大幅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成功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由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将按照预先制定的投资计划在一段时间内逐步实施,项目收益需要 在生产建设周期完成后方能逐步体现。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存在 由于净资产规模扩大导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下降,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 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情况 3-1-3-15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5,540.32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 1,847.68 万股 A 股股票,发行完成后总股本 7,388.00 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例 25.01%,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1,847.68 万股 4、发行方式: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 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5、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开户的境内 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三、保荐人项目成员情况 太平洋证券指定刘冬、尹文浩担任本次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刘冬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有:紫鑫药业、上海凯宝、飞力达等首次公开发 行项目,中信证券、云铝股份等增发项目,软智科技、特思达、艾洛维、喜报科 技等新三板挂牌项目。 尹文浩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总经理,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有:中原证券、唐德影视、花王股份、蓝海华 腾、帝尔激光、中微公司等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厦门钨业、广东明珠等增发项目 以及中原证券公司债项目。 项目协办人洪吉通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 行总经理,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有:飞力达首次公开发行及其股权激励项目,乾 景园林收购汉尧环保项目,软智科技、特思达、艾洛维、喜报科技等新三板挂牌 项目。 项目组其他成员:閤亚州先生、朴实女士、涂业峰先生、张鹏先生、周照女 士、杨游霄先生(已于 2020 年 12 月从太平洋证券离职)。 四、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3-1-3-16 保荐人保证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1、保荐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本次发行战略配售除外); 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保荐人及保荐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 3、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未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 4、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的情况(不包括商业银行正常 开展业务等); 5、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本保荐人承诺: 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 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贵所有关证券发行 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 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1-3-17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9、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发行人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 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七、发行人符合创业板的定位 发行人主要从事电气和汽车等行业精密金属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服务, 公司所处的金属制品业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先进制造 与自动化”领域之一,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一)农林 牧渔及农副食品加工业;(二)采矿业;(三)酒类、食品、饮料;(四)纺织、 服务;(五)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七)建筑业;(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九)住宿和餐饮业;(十) 金融业;(十一)房地产业;(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负面行业 范畴。 发行人经过多年的研发与创新,积累并形成了众多科技创新成果,实现了研 发效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的提升;发行人与全球高端客户进行深度战 略融合,持续推进与全球高端客户在前沿技术研发、数字精益化制造和全球网络 分布式销售等领域的协同发展;发行人依靠科技创新、模式创新建立了贴合客户 需求的高效率、规模化、精益化的生产经营体系,保障了公司行业竞争力和经营 业绩的持续提升。 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发行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地位;发行人科 技创新与模式创新系公司在传统金属制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也系公司对传 统产业进行智能自动化、精益柔性化、上下游战略融合化升级的重大举措;发行 3-1-3-18 人将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与传统产业进行深度融合,是推进发行人引领行业发展、 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助力。 综上,发行人所属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发行人自主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 备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经营成果的条件,能够依靠产品技术的创新、创造开展 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具有较强的成长性。 八、保荐人对发行人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太平洋证券对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是否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经核查,发 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具体情况如 下: (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1、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符合《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新股条件的情况进行了逐 项核查。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 件,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保荐人查阅了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发行人提供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 会议通知、会议议案及会议决议等相关会议材料等文件,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 事会;选举了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包括职工代表监事);聘任了总经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经营需要建立了相关的业务 部门和管理部门,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综上所述,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之日,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行人不存在因违法经营而被相关行政管 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3-1-3-19 根据发行人审计机构公证天业出具的《审计报告》(苏公 W[2021]A133 号) 及本保荐机构的适当核查,近三年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持续增长,由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37,517.53 万元增长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 45,662.76 万元; 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86,307.3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35.82 万元; 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87,438.1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25.90 万元;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98,953.8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37.44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合并)为 39.63%,流动比率 1.70, 速动比率 0.97。发行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 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证天业出具的《审计报告》(苏公 W[2021]A133 号),发 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 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保荐机构取得了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取得了发 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调查表及出具的承诺,并查询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 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 犯罪。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 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 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5)发行人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关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条件。 2、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的发行条件 3-1-3-20 本保荐机构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对发行 人及本次发行的相关条款进行了逐项核查。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 次发行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发行条件, 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的设立时间及组织机构运行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工商档案、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相关 审计报告、纳税资料。发行人自成立以来持续经营并合法存续,具备健全且运行 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2)发行人财务规范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等相关财务资料,并取得了财务 相关的内外部文件。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 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 款的规定。 (3)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内控资料,并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经 核查,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 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 报告(苏公 W[2021]E1028 号),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4)发行人资产完整性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业务合同、《审计报告》、三会文件等资料。经 核查,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发行人资产完 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 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 交易,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一) 项的规定。 (5)业务、控制权及主要人员的稳定性 3-1-3-21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审计报告》、三会文件等资料。经核查,最近 2 年,发行人主要从事精密金属模具及相关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 发生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孙兴文、闫学伟、韩凤芝、云志,未发生变化;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 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合《创业板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6)资产权属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审计报告》、重要资产的权属证书、银行征信报 告等资料,并查询了中国裁判文书网。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 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 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 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 定。 (7)发行人经营合法合规性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审计报告》、发行人相关业务合同,并与发行人 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发行人主要从事精密金属模具及相关部品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持有的《营业执照》、有关生产经营许 可证书、发行人章程、有关产业政策,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发行人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 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8)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守法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并取得了发行人的《企业信用报 告》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公开信息等查询,最近三 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 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 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 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3-1-3-22 (9)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守法情况 本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的声明以及提 供的无犯罪证明,并查询了中国证监会网站的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 经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 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5,540.32 万元,本次拟发行股份不超 过 1,847.68 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超过 7,388.00 万元,不低于 3,000 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 民币 4 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 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5,540.32 万元,本次拟发行股份不超 过 1,847.68 万股,公开发行的股份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款规定的上市标准中“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 币 5,000 万元。” 根据公证天业出具的“苏公 W[2021]A13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4,889.62 万元、5,355.97 万元,累计为 10,245.59 万元。发行人满足其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经核查,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九、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事项 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 太平洋证券将根据与发行人签订的保荐协议,在本 3-1-3-23 事项 安排 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 3 个完整 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 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意识, 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 认识到占用发行人资源的严重后果,完善各项管理 源的制度 制度和发行人决策机制。 2、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 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并确保 协助发行人制定有关制度并有效实施,建立对相关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人员的监管措施、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人员知晓其在本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 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关联交易达到一定数额需经独 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 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联交易发表意见 4、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 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 建立发行人重大信息及时沟通渠道、督促发行人负 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责信息披露的人员学习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和规定。 及时、公平。 定期跟踪了解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发行人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 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关注对募集 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资金专用账户的管理。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规范发行人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 担保行为的决策程序,要求发行人对所有担保行为 事项,并发表意见 与保荐人进行事前沟通。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人的权利、履行 按照保荐制度有关规定积极行使保荐职责;严格履 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行保荐协议、建立通畅的沟通联系渠道。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持续对发行人进行关 人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注,并进行相关业务的持续培训。 (四)其他安排 无 十、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 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鉴于上述内容,本保荐人同意保荐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页以下无正文) 3-1-3-24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洪吉通 保荐代表人: 刘冬 尹文浩 保荐业务负责人: 许弟伟 保荐机构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李长伟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3-25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内核负责人: 程绪兰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3-26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机构董事长: 郑亚南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