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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津荣天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6-01  

                           证券代码:300988       证券简称:津荣天宇    公告编号:2021-006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满足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9号)同意注册,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476,8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23.73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43,845.45万元,扣除相关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12.0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733.40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8日
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 了苏公
W[2021]B039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分别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额
 1       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20,049.35                 20,049.35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232.15                  5,232.15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000.00                  4,000.00
                合计                    29,281.50                29,281.5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733.40万元,扣除前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8,451.90万元。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
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
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投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包
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或
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
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
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
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
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
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
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
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
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募集资
金本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
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5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 募集 资金进 行现 金管 理的的 议案 》,同 意公 司使 用不超 过人 民币
2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5月3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
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保障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2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津荣天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
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 资 金 管 理和 使 用的 监 管要 求 》 、《 深 圳证 券 交易 所 创 业板 股 票上 市 规 则
( 2020 年 12 月 修订 ) 》 及《 深 圳 证券 交 易 所创 业 板 上市 公 司 规范 运 作 指 引
(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