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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津荣天宇: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6-0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天
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荣天宇”、“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津荣天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476,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 23.73 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43,845.45 万元,扣除相关发
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112.0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733.40 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21]B03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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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20,049.35                   20,049.35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232.15                    5,232.15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000.00                    4,000.00
               合计                      29,281.50                   29,281.5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733.40 万元,扣除前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 8,451.90 万元。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
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额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投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满
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包括但不
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
产品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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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
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
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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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
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募集资金本
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000.00 万
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

                                    4
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
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津荣天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
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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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冬                      尹文浩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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