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荣天宇: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2021-06-08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天津津荣天宇精密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规定,作为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与
能力。2020年度,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服务机构,
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在审计服务过
程中,其审计人员表现出了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执业水平,能独立客观、公允地履行
审计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公正、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审议。
二、《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主要是基于公司经营计划所制定,
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该议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执行价格及条件公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由于属于关联交易和关联事项,董事会关联董事孙兴文、闫学伟、云志、韩凤芝应
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建军(签署):
2021年6月7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泽广(签署):
2021年6月7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跃军(签署):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