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荣天宇: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04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天津津荣天宇精
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53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
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53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