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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津荣天宇: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2022-03-28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与
能力。2021年度,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服务机构,
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在审计服务过
程中,其审计人员表现出了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执业水平,能独立客观、公允地履行
审计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公正、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主要
是基于公司经营计划所制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
该议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执行价格及条件公允,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关联董事孙兴文、
闫学伟、云志、韩凤芝应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建军(签署):

李泽广(签署):

黄跃军(签署):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