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荣天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2022-03-28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