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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2021-04-23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飞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7 号〕)(以下简
称“《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
监会公告〔2020〕36 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
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
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
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
下,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公开
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13,000,000 股,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中
天国富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1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5.50 元/股。投资者
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4 月 26 日(T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
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 2021 年 4 月 26
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1 年 4 月 28 日(T+2 日)
公告的《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
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
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 年 4 月 28
日(T+2 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
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5、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
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

    6、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放弃
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
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请认真阅读 2021 年 4 月 23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
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
市场风险,仔细研读《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
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
司所处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T-3 日),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7.19 倍,最近一个月平均动态市盈率为 32.34 倍。本次发行价格 85.50 元/股对
应发行人 2020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摊
薄后市盈率为 36.27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
市盈率 37.19 倍(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
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 32.34 倍(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低于可比公司
2019 年扣非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 48.47 倍(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高于
可比公司 2020 年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 31.04 倍(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
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作出投资
决策。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
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可比公司 2020 年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和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主要系:

    (1)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拥有更为丰富的产品类型,相应
有利于发行人降低单一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对经营造成过大的不利冲击以及获得
持续增长;发行人柔性交流纯水冷却单元产品附加值相对较高,毛利率保持在较
高水平,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2)数控装备制冷领域作为发行人产品应用占比最大的领域,与同行业可


                                     3
比上市公司下游应用领域相比,数控装备制冷领域具有市场容量大的特点,相应
给发行人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发行人电力电子装置具体细分领域——
柔性交流领域的收入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且将持续受益于下游新能源行业的快速
发展。

    (3)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盈利能力及业务成长性均高于同
行业平均水平,发行人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以及业务成长性。

    3、发行人本次发行新股 1,300 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
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 54,600 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54,600
万元。根据本次发行价格 85.50 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1,150.00 万
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10,709.13 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100,440.87 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用途。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
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
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同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3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
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获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证监许可〔2021〕1151 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
市。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同飞股份”,股票代码为“300990”,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
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4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

    3、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为 1,300 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5,200 万股,
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其中网上发行数量为
1,3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本次
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
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85.5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①26.7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②27.2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③35.6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④36.2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
均市盈率 37.19 倍(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T-3 日)。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111,150.00 万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 100,440.87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T-2 日)在《三河同飞制冷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
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
网,网址 www.zqrb.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5
    (1)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 年 4 月 26 日(T 日)的 9:15-11:30、
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
行新股申购。

    (2)2021 年 4 月 26 日(T 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且在 2021 年 4 月 22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法规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
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
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
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3,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
其 2021 年 4 月 22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
同时用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
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
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21 年 4 月 26 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
2021 年 4 月 28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对于投资者申购量超过
其持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
理;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 13,0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
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5)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
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6
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
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
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
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
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以 2021 年 4 月 22 日(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7、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1 年 4 月 28 日(T+2 日)公告的《网
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
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 年 4 月 28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
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
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
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包销。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四、中止发行公告”。

    9、锁定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1 年 4 月 22 日(T-2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
报网,网址 www.zqrb.cn)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附件,特别是其中的“重大


                                     7
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
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作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
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
投资者留意。




                                   8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同飞股份、发行人、公司   指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业协会               指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

                         指本次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300 万股人民
本次发行
                         币普通股(A 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
网上发行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方式
                         直接定价发行 1,3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2021 年 4 月 26 日(T 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
                         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1 年 4 月 22 日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并且符合《深圳
投资者
                         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的规定。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
                         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权限。

T日                      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 2021 年 4 月 26 日

                         指《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发行公告》
                         市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元                       指人民币元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
的发行价格为 85.5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9
           1、26.7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7.2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35.6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36.2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
    所处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T-3 日),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37.19
    倍,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为 32.34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对应的静     对应的静
            2021 年 4 月 21                                                                      对应的静
                              2019 年扣     2019 年扣      态市盈率     态市盈率      2020 年
            日(含)前 20                                                                        态市盈率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倍)       (倍)        EPS
            个交易日均价                                                                          (倍)
                              (元/股)     (元/股)      -2019 年扣   -2019 年扣   (元/股)
              (元/股)                                                                          -2020 年
                                                             非前         非后
高澜股份         8.95             0.1929     0.1438          46.38        62.23       0.2638      33.92
佳力图          14.01             0.3899     0.3294          35.94        42.54       0.5118      27.38
英维克          17.92             0.4968     0.4410          36.07        40.64       0.5630      31.83
                        平均值                               39.46        48.47                   31.04
        注 1: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
        注 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3:2019 年扣非前/后 EPS=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除以总股本
    (2021 年 4 月 21 日);


                                                      10
    注 4:高澜股份、佳力图已披露 2020 年报,英维克已披露 2020 年业绩快报,其中高澜
股份、佳力图 2020 年 EPS=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除以总股本(2021 年 4 月 21 日);
英维克 2020 年 EPS=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母净利润除以总股本(2021 年 4 月 21 日)。

       本次发行价格 85.50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6.27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
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7.19 倍(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 32.34 倍(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
低于可比公司 2019 年扣非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 48.47 倍(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高于可比公司 2020 年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 31.04 倍(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

    1、发行人主营业务简介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工业制冷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主要形成了液
体恒温设备、电气箱恒温装置、纯水冷却单元和特种换热器四大类产品,并成为
目前以数控装备、电力电子装置制冷为核心应用领域的工业制冷解决方案服务
商。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对比

    发行人产品应用涵盖多个工业制冷领域,国内不存在产品结构以及下游客户
结构与发行人完全类似的上市公司。

    在国内上市公司中,高澜股份(300499)为发行人纯水单元产品相关的同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佳力图(603912)、英维克(002837)主要从事精密空调设备
的生产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互联网数据中心和通信领域等,主要应用领域与发
行人有所区别,但其产品形态、功用上与发行人电气箱恒温装置具有一定相似性,
并且互联网数据中心和通信领域亦是发行人产品可拓展应用的方向,因此在进行
对比时,也将这两家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对比情况如下:

                                         11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主要产品         主要下游领域           主要下游客户

                                                            电力电子装置(细分
                                         纯水冷却单元、新   领域主要集中于直流       电力电子装置、新
 高澜股份      电力电子装置用纯水冷
                                         能源汽车相关产     输电以及新能源发电       能源汽车相关厂
(300499)     却设备专业供应商
                                         品                 领域)、新能源汽车       商
                                                            行业

               为数据中心机房、通信基
                                         精密空调设备、机   政府部门以及通信、       电信运营商、通信
 佳力图        站等精密环境提供节能、
                                         房环境一体化产     金融、互联网、医疗       设备厂商、互联网
(603912)     控温设备以及相关节能
                                         品                 等行业的机房环境         公司等
               技术服务

                                         机房温控节能产
               为云计算数据中心、通信
                                         品、机柜温控节能                            电信运营商、通信
 英维克        网络等精密环境提供节                         通信、互联网、新能
                                         产品、客车空调产                            设备厂商、互联网
(002837)     能、控温设备,以及相关                       源客车等行业
                                         品、轨道交通列车                            公司等
               节能技术服务
                                         空调

                                         液体恒温设备、电   数控装备、电力电子
                                                                                     数控设备制造商、
               以数控装备、电力电子装    气箱恒温装置、纯   装置(细分领域主要
                                                                                     电力电子装置、工
 发行人        置制冷领域为核心的工      水冷却单元和特     集中于柔性交流以及
                                                                                     业洗涤设备生产
               业制冷解决方案服务商      种换热器四大类     电气传动领域)、工
                                                                                     厂商等
                                         产品               业洗涤设备等行业


       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具有以下竞争优势:

       (1)发行人产品类型更为丰富。发行人产品包括液体恒温设备、电气箱恒
   温装置、纯水冷却单元和特种换热器四大类产品,发行人相对较为丰富的产品结
   构,既有利于发行人降低单一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对经营造成过大的不利冲击,也
   有利于发行人进一步拓展不同领域市场、扩大业务规模以及获得持续增长。

       佳力图、英维克产品主要用于机房、通信基站环境的冷却,具体产品与发行
   人有所差异。高澜股份为发行人纯水冷却单元产品相关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相比高澜股份,发行人柔性交流纯水冷却单元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

       发行人和高澜股份柔性交流纯水冷却单元产品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高澜股份                            发行人

       主要应用场景                 配电环节的变电站               发电环节的风力和光伏发电场

                                                               风力发电场、光伏发电场通常处于
                              一般建立在用电相对集中的城镇
            技术特点                                           海拔较高、极端低温环境或极端高
                              周边,复杂环境等情况相对较少,
                                                               温环境,需要对产品增加高海拔、

                                                 12
                     产品特殊设计相对较少      耐高低温或耐腐蚀等特殊设计,相
                                               应会增加技术附加值

报告期内平均毛利率              30.90%                    42.97%


    报告期内,发行人柔性交流纯水冷却单元产品收入从 2,114.25 万元增长至
13,194.30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49.81%,呈快速增长态势,毛利率保持较高
水平,平均为 42.97%,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2)数控装备、电力电子装置制冷领域为发行人核心应用领域,2020 年收
入占比分别为 68.51%和 28.39%。

    A.数控装备制冷领域作为发行人产品应用占比最大的领域,与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下游应用领域相比,数控装备制冷领域具有市场容量大的特点。目前发行
人已成为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锐科光
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德国埃马克集团、瑞士 GF 阿奇夏米尔集团等国内外
知名企业的供应商,是国内数控装备制冷领域具备业务规模和产品覆盖面的主要
厂商之一。数控装备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工业、消费电子、船舶工业、航空航天等
诸多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数控装备行业作为工业基础行业,涉及消费电子、
航空航天、汽车、船舶、轨道交通、通讯、电力等各行各业,总体市场需求规模
大,相应给发行人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B.发行人电力电子装置具体细分领域——柔性交流领域的收入呈现快速增
长态势,且将持续受益于下游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

    发行人柔性交流纯水冷却单元产品的市场需求与下游风力、光伏等新能源行
业息息相关。基于减少碳排放、可持续发展以及国内能源安全的考虑,风力以及
光伏等新能源行业最近几年发展迅速。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19 年、2020 年
中国累计风电并网装机容量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 14.00%、34.60%,2019 年、2020
年中国累计光伏并网装机容量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 17.32%、24.10%。风电和光
伏行业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中国风电、光伏累计装机容量继续保持全球第一。

    同时在柔性交流领域,发行人已与思源清能电气电子有限公司、新风光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变电工西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泰开电力电子有限公
司等知名客户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上述客户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市场领先地位。

                                         13
    受益于下游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发行人拥有的优质客户群体,报告期
内发行人柔性交流领域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49.81%。

    2021 年政府工作报告将“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列为重点工作
之一,报告指出,制定 2030 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
构,大力发展新能源。由此可以预见,未来新能源行业景气度仍将持续,发行人
将持续受益于下游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

    3、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对比

    (1)毛利率

    证券简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高澜股份               32.54%                34.20%                35.79%

     佳力图                39.43%                35.95%                41.54%

     英维克                   -                  35.15%                34.82%

     平均值                35.99%                35.10%                37.38%

    同飞股份               37.89%                36.84%                38.66%

   注: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年度报告,英维克 2020 年业绩快报未披露毛利率相关数据。

    (2)销售净利率

    证券简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高澜股份               6.59%                 6.57%                 8.80%

     佳力图                18.49%                13.24%                19.95%

     英维克                10.59%                11.97%                10.07%

     平均值                11.89%                10.59%                12.94%

    同飞股份               20.37%                17.69%                20.57%

   注: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年度报告,英维克 2020 年数据来源于其 2020 年业绩快报。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证券简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高澜股份               10.37%                7.63%                 8.81%

     佳力图                13.50%                11.45%                16.18%

     英维克                13.73%                13.77%                11.92%



                                        14
      平均值                12.53%              10.95%                12.30%

     同飞股份               30.59%              23.40%                28.97%

    注: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年度报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扣非前口径计算;英维克 2020
年数据来源于其 2020 年业绩快报。

    由上表,发行人毛利率水平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居于前列,发行人的销
售净利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显示发行
人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4)发行人业务具有较强的成长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
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发行人业务具有较强的成长性。报告期内,
发行人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27.30%、26.70%,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期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23.93%、17.51%(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高澜股
份、佳力图数据来源于其年报,英维克数据来源于其年报和业绩快报)。

    发行人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1,228.56 万元,同比增长 46.28%;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473.82 万元,同比增长 68.46%;实现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258.22 万元,同比增长 79.02%,2020
年公司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均呈较好的增长态势。2021 年一季度,公司业绩继续
实现较快增长,发行人预计 2021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 13,830.06 万元-16,072.78
万元,较上年的变动幅度为 94.01%-125.48%,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592.90 万元-3,046.44 万元,较上年的变动幅度为
121.08%-159.76%。

    综上,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可比公司 2020 年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和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主要系:

    1)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拥有更为丰富的产品类型,相应有
利于发行人降低单一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对经营造成过大的不利冲击以及获得持
续增长;发行人柔性交流纯水冷却单元产品附加值相对较高,毛利率保持在较高


                                        15
水平,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2)数控装备制冷领域作为发行人产品应用占比最大的领域,与同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下游应用领域相比,数控装备制冷领域具有市场容量大的特点,相应给
发行人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发行人电力电子装置具体细分领域——柔
性交流领域的收入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且将持续受益于下游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
展。

    3)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盈利能力及业务成长性均高于同行
业平均水平,发行人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以及业务成长性。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创业板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为 1,300 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5,200 万股,
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其中网上发行数量 1,3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
的发行价格为 85.50 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新股 1,300 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
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 54,600 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54,600 万元。
根据本次发行价格 85.50 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1,150.00 万元,扣
除预计发行费用 10,709.13 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100,440.87


                                    16
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招股说明书》、《网上路演公告》、《创业板上市提示公
  (2021 年 4 月 22 日)
                             告》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周四
          T-1 日
                             1、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1 年 4 月 23 日)
                             2、网上路演。
          周五
          T日
                             1、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2021 年 4 月 26 日)
                             2、网上申购配号。
          周一
         T+1 日
                             1、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21 年 4 月 27 日)
                             2、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周二
         T+2 日
                             1、刊登《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
  (2021 年 4 月 28 日)
                             2、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周三
         T+3 日
  (2021 年 4 月 29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认购资金到账情况确定包销金额。
          周四
         T+4 日
                             1、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2021 年 4 月 30 日)
                             2、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周五

    注 1:T 日为发行申购日;
    注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
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17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6 日(T 日)的 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85.50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简称为“同飞股份”;申购代码为“300990”。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1 年 4 月 26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
业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1 年 4 月 22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
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
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
申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 1,300 万股。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1 年 4 月 26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将 1,300 万股“同飞股份”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
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


                                      18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
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
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
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3,000 股,同时不得超
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1 年 4 月 22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
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
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21 年 4 月 26 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1
年 4 月 28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对于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
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 13,0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
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
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
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
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21 年 4 月 22 日(T-2 日)日终为准。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开


                                    19
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1 年 4 月 22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
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
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21 年 4 月 26 日(T 日)前
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①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
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1 年 4 月 26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
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
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
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
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
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②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


                                      20
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
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
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1 年 4 月 26 日(T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
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
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1 年 4 月 27 日(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T+1 日)在《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三河同飞制
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
签率公告》中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 年 4 月 27 日(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
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T+2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上披露《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网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21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1 年 4 月 28 日(T+2 日)公告的《网
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
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 年 4 月 28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
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
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本次网上发行的股份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十一)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本次发
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
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30%,
即 390 万股。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1 年 4 月 30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
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指定证券账户。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T+4 日)公告《三
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
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22
四、中止发行公告

       (一)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
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
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
名下。中止发行后若涉及退款的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调相关各方及时
退还投资者申购资金及资金冻结期间利息。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二)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1 年 4 月 29 日(T+3 日)16:00 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统
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
至投资者名下。

五、余股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


                                  23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但未达
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
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1 年 4 月 30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
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指定证券账户。

六、发行费用

    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国山
 联系人:            高宇
 住所:              三河市火车站进站路 3 号
 联系电话:          0316-3215889
 传 真:             0316-321588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余维佳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 B 区金融商
 住所:
                     务区集中商业(北)
 联系电话:          0755-28777959、0755-28777960
 传 真:             0755-28777953




                                     24
           发行人: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




      25
   (本页无正文,为《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




                                 26
   (本页无正文,为《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