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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飞股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9-16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经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00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1,6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利
润分配实施方案的原则为以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方式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1)发放年度:2021 年半年度



                                    1
    (2)发放范围:截止 2021 年 9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00 元(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7.2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6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3 日

    2、除权除息日:2021 年 9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9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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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且该项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
原因而终止履行。”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价格亦
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火车站进站路 3 号

    联系人:高宇

    联系电话:0316-3215889

    传真:0316-3215889

    联系邮箱:IR@tfzl.com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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