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飞股份:关于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2021-10-18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合同风险提示
1、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三河市招标办备案后生效;
2、 本次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3、 本次合同已就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约定,由于合同工程竣工期限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及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提醒投
资者注意风险。
二、 合同签署情况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与三河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建工程”)签订了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总金额定价为 10,318 万元。
三、 合同对方介绍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三河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82737384838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三河市粮食路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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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周庆林
注册资本:肆仟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1 年 10 月 26 日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凭资质证施工),市政工程施工,起重设备安
装(凭资质证施工),金属塑钢门窗制作、安装;自有房屋租赁。(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三河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近三个会计年度也未与三河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生
过相关业务。
3、 上述企业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 合同主要内容
(1) 工程名称: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流体控制设备项目
(2) 工程内容: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生产车间三、综合楼、宿舍楼、
外线工程等。
(3)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30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547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
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4) 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定价为 10,318 万元。
(5) 合同价款的支付:
主体工程根据进度按合同约定分 6 期支付,付款节点分别为合同
签订生效、正负零以下结构完成、主体结构完成、厂房围护结构及宿
舍楼综合楼二次结构完成、承包范围内施工内容完成及竣工验收。
外线工程根据进度按合同约定分 4 期支付,付款节点分别为开始
施工前、地下网管全部完成、承包范围内施工全部完成及竣工验收。
(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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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违约责任:当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时,非违约方有权采取合同约
定的措施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
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继续履行合同。
(8)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选择和解或者调解。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三河市招标办备案后生效。
(10) 合同签订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
(11)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履行
完毕为止。
五、 本次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本合同
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六、 本次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重大合同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该合同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八、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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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双方签署的合同。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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