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飞股份: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2021-12-17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
为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飞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同飞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以
上管理人员等进行了培训,培训情况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2021年12月14日
培训地点:同飞股份会议室
培训形式:视频会议线上培训
培训人员:陈刚
培训对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以
上管理人员
二、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如下: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3、《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
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2021
年修订)》;
5、《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
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章节。
三、培训的完成情况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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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
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进行了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保荐机构认为:通过本次
培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
理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激励、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上市公
司董监高职责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理解,有助
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
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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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 刚 康剑雄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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